大理州召开《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听证会
原标题:我州召开《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听证会8月7日下午,我州召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听证稿)》(以下简称《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听证会,听取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为修改完善《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建言献策。
《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根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共6章40节,进一步明确了洱海保护范围,州、县市洱海保护管理机构执法权限,洱海保护治理规划编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垃圾分类处置,截污治污体系运行管理,一、二、三级保护区建设情况细分管控等相关事项,更具可操作性。
听证会上,州洱海管理局对《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制定的必要性、起草过程和重点内容作了说明,来自各行业、各单位的22名听证代表结合实际对《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咨询提问并发表意见,决策发言人就提出的意见作现场回应。
会议要求,要充分考虑各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认真修改完善《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并出具听证报告。(关友芳)
文章来源:云南网: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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