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gbhbbs 发表于 2012-9-4 13:51:27

我的贫穷知己

来哥伦比亚大学报到的第一天,我刚走进自己的宿舍,就看到一个棕发碧眼的男孩冲我微笑,“嗨,我叫拉斯,把东西放在这里吧。”这就是我的室友拉斯,我们一起住了整整两年半。拉斯是波兰裔美国人,他身高178cm,骨骼宽大,他成了我在大学期间惟一的知心朋友。我们大多数时候很快乐,在昏天黑地胡说八道中度过。</p>           拉斯很直率,很幽默,又爱搞恶作剧。我经常嘲笑他“笨得要死,编程的速度比老牛拉车还要慢”,他也经常反击我:“永远找不到女朋友,见到女孩脸就比猴子屁股还红。”
           哥大的学费加生活费大约一年1万美元,这在1979年,对于一般的美国家庭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我们需要靠自己打工来赚学费。我去做家教,后来在学校的电脑中心打工。拉斯在学校食堂找了份厨师助理的工作,那时候,他经常从食堂带剩下的面包和热狗回来,我们也经常能大吃一顿。
           由于我们的经济状况相似,所以我们的时间表也差不多。下课之后我们都去打工。半夜我编完程,他洗完碗回来,我们躺在床上闲聊,有时候时间晚了,我们俩都饥肠辘辘,冰箱里又没有吃的,我们就去学校附近的小店里吃最便宜的炸鸡。
           有一年,我和拉斯都没有钱买机票回家过圣诞节,就都留在学校里寻找打工的机会。有一天,他从学校食堂搬回来25公斤奶油芝士,打算自己做蛋糕。我们计划做20个蛋糕,天天当饭吃,省出假期的饭钱。
           25公斤的芝士根本没办法用普通的搅拌器来搅,我们只好倒进一个大桶里,每人拿一个棍子使劲搅。做好了,我们开始每天吃同样的奶酪蛋糕,吃到最后,已经到了看都不想看蛋糕、提也不想提蛋糕的地步。直到七八天后,他突然对我说:“开复,天大的好消息!剩下的蛋糕发霉了!”那天,我们俩坐地铁到唐人街最便宜、菜量最大的粤菜馆,叫了6道菜来庆祝蛋糕发霉。
           有一次,我们实在太饿了,半夜两点跑到唐人街的一家中国菜馆,要了7盘不同的饭和面,通通吃光。结账的时候,看到光光的盘子,服务员不敢相信。她上上下下地打量桌面和桌腿,但是什么也找不到。“难道你们真的把这些都吃光啦?”服务员问。我们点点头。“天啊,你们要不要叫救护车?”服务员惊呼。
           “做蛋糕”这个词,后来成了只有我们才能听懂的暗语,就是指做同一样东西做得太烦了,直到让我们恶心。
           我和拉斯成了一生的好朋友。我们一直都通过电子邮件进行联系。拉斯毕业多年之后,做出了非常美国化的选择,他放弃了一家美国证券所IT工程师的丰厚薪水,到德国开了一家画廊,娶了比他小10多岁的妻子。2005年,我在和微软打官司的时候,他还专门打电话跟我说:“你需不需要一个人帮你做人格担保?”我虽然很感谢他,但我跟他说自己的人格没有问题,不用他担保。他又说:“其实我也知道这点,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有一个朋友永远站在你身边。”
           有意思的是,拉斯喜欢做蛋糕的习惯保留了下来。每年圣诞节,他都要寄给我一个他亲手做的蛋糕,每次都加上糖和朗姆。但是,圣诞节时他从德国寄出,等我收到的时候,基本上已经到春节了,我们全家谁都不敢吃这个蛋糕。因此,我发邮件给拉斯,感谢他从德国传来的祝福,但是让他不要再寄蛋糕给我了。可拉斯回信说:“这是我的一份心意,我一定要寄。”
           2000年,我从微软亚洲研究院调回微软在西雅图的总部工作。那一年,由于搬家的工作十分繁重,我忘记了告诉拉斯。结果,拉斯又寄了个蛋糕到我原来的地址,结果,邮政系统查无此人,又把蛋糕退回到拉斯的家里。拉斯接到蛋糕十分惊讶,他发了封邮件给我说,“你知道吗,我一直以为,在蛋糕里加朗姆和巧克力是一种古老的防腐方法,所以,当我今年5月份接到我去年圣诞节寄给你的蛋糕时,我在想,我终于有机会试试这种防腐的方法是不是管用啦。现在,我很高兴地告诉你,开复,我把那个蛋糕吃啦!而且,更大的好消息是,我还活着。”
           我对着电脑哈哈大笑起来。另外,我告诉拉斯,“我写了一篇关于我们做蛋糕的博客,不过是中文的。你可以用谷歌翻译工具翻译一下看看。”而拉斯马上给我回了一封邮件说,“我很喜欢你写的我们做蛋糕的冒险经历,不过比起谷歌翻译版,我还是宁愿读你的中文原版。”
           我对着电脑,又是一阵狂笑。年轻时一起经历的青春岁月,是那样的快乐和美好。人们离开大学,有着各自的生活轨迹,但是回首很多事情时,现今一切的快乐似乎都无法取代当时那种单纯的快乐。因为,我们当时是那么的年轻、无畏、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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