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服务指南
大理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服务指南承办单位:属地医保中心 咨询电话:0872-2191296
序号办理事项办理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所需证件资料
1职工医保单位信息变更《大理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办法》和《大理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细则》单位申报材料→医保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给予办理;审核未通过的,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办理时间为每月1-20日(节假日不顺延)。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单位信息变更包括办理单位新参保、单位合并、分立和单位基本信息变更。需要提供的资料
1、单位的参保、合并或分立申请;
2、单位成立的批文 ;
3、地方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社会保险登记证;
6、单位的法人证书;
7、单位的人员信息名册;
8、每个参保人提供小1寸照片1张。
2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变更《大理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办法》和《大理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细则》个人申报材料→医保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办理时间为每月1-20日(节假日不顺延)。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新参保、停保、续保、在职转退休和退保,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或文件材料;新参保人员附工资审批表一份(复印件),小1寸照片1张
3城镇职工转院审批《大理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办法》和《大理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细则》经州内定点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院申请,报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后,方可转诊转院。因病情危急来不及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应在就医后7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审批表》
4异地就医登记《大理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办法》和《大理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细则》由本人在居住地选择3个当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各1个),并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备案。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大理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
5城镇职工特殊病、慢性病申办《大理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办法》和《大理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细则》及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大理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门诊管理的通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大理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审批表》,附上近两年与申报疾病诊断相关的临床资料和各项检查、检验资料,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鉴定(精神病须经州精神卫生中心鉴定)后,报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由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大理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准入标准》组织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大理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审批表》及《大理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准入标准》中对应病种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6社会保障IC卡挂失、补办 到属地医保中心办理挂失、补办手续(社会保障IC卡挂失前所发生的经济损失均由持卡人本人负责)。证件齐全的,及时办理。(说明:社会保障IC卡需上报省制卡中心制作,领取IC卡时间不确定)持本人身份证(如请人代办则同时带代办人身份证),缴纳社会保障IC卡费22元。
7社会保障IC卡损坏、补办 到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换卡。证件齐全的,及时办理。(说明:社会保障IC卡需上报省制卡中心制作,领取IC卡时间不确定)持原卡和本人身份证(如请人代办则同时带代办人身份证),缴纳社会保障IC卡费22元。
8社会保障IC卡解锁 可到州内各医保中心办理解锁手续证件齐全的,及时办理。社会保障IC卡若被锁定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及IC卡到州内各医保中心进行解锁,方可继续使用。
9城镇居民参保登记《大理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中心或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填报《大理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在校学生参保登记手续由所在学校统一到属地医保中心办理。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城镇居民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免冠1寸照片1张。以下人员参保时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城市低保对象需携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险金领取证》;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需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低收入家庭60同岁以上老年人,需提供所在地乡镇、社区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
10城镇居民转院审批《大理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参保居民确因病情危重和医疗条件限制需要转院的,按逐级转院的规定执行。转院首先由定点医疗机构主管医师提出转院意见,填写转院审批表,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获批准后方可转院,转院审批意见7日内有效。因病情危重来不及办理转院手续的,应在转院后7日内补办手续,否则不予报销医疗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大理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