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文化:兰话三十一 师法自然 和谐养兰
兰花文化:兰话三十一 师法自然 和谐养兰道教和兰花的渊源关系记载得最全面的事件是在清朝。清嘉庆中期浙江天元沿余姚等地之后掀起了一股植兰尝花之风。先是天元道坛的道长道士,后继天元的文人雅士,再延街上名人及商家,并逐渐成为民风。
当时的天元道坛为进一步宣扬崇道敬德,张道长邀天元名人雅士加盟,于嘉庆末年成立了“天元兰花盆景展现会”,简称叫“兰盆会”。第一次天元“兰盆会”展出各类兰花200余盆,观赏者近500多人。清王朝道光年间,天元“兰盆会”已非昔日可比,道坛已容不下展出花盆,特租民地展出,参与者扩大到爱好兰花的民众,展会内容也从原观兰赏花,扩展到品兰、咏兰、画兰、赠兰,热门非凡。
崇尚经商的天元人在“兰盆会”举办时,先是道坛周围的居民开起了临时茶坊、饭庄和酒店等,后是有人在道坛前路旁摆起了小吃摊、烟丝烟具摊、文房四宝摊,再由一些江湖艺人唱起民间小调与“雀咚咚”等求钱。这样一来,既增添了展会的热闹气氛,又方便了观赏者,再使居民赚得现钱,真是一举三得,并逐年延开。天元“兰街”的萌芽,就这样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因此,在现今天元的《镇史》中就有天元“兰街”起源于天元“兰盆会”的说法,套用现代的话讲,是道教文化和兰花展览共同搭起的舞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会展经济的良性循环。 在当代,道教直接参与兰花的事实出现在2003年4月30日的香港青松观主办之“青松盆景展暨道教文物展览”,展出青松观盆景、道教文物和兰花一批。
原中国道教学会会长傅圆天大师说,尽管国兰的样貌并不惊人,也无浓妆艳抹的姿色,但兰花被世间视为高雅、典雅、澹泊、傲骨的象征。不少人把兰花推崇为“花中君子”,对社会生活和文学艺术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父母以兰命名以表心,画家取兰作画以寓意,诗人咏兰赋诗以言志。兰花的形象和气质早已深入人心,并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傅圆天大师还提出,道教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就是以自己为法,不刻意地去效法某一个东西,而只是顺乎一切事物和世界的本性,顺乎规律,遂其自身固有的性质和变化历程。兰生于幽谷,不与桃李争艳,不因霜雪变色,幽香清远,发乎自然,无矫揉造作之态,也没有趋势求媚之容,“兰在幽林亦自芳”,这和师法自然的道理是完全一致的。
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唐诚青道长说,道教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人和兰同为万物中之一,人和兰是道的演化物之一,是阴阳五行、精气神组成而有形体和生命。兰花本身是一种文化的存在,爱兰养兰也是一种精神上的追求。养兰陶冶了自己的情操,是一件风雅的事,修道人通过养兰,更能获得内心的恬静与和谐,这和道教文化是非常吻合的,提倡自然和谐,人与人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建立和谐社会,应该是修道者和爱兰人的共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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