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谈论文学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
这原是雷蒙德?卡佛的一本小说的名字,被我拿过来套用。我原想说“当我们在谈论小说的时候”,但这本书并不仅仅是小说。谈及小说,坦白说,我很少读当代小说,我对于小说的偏爱似乎仍然是文学史上那一串夺目璀璨的名字,那些离我们已经很遥远的大师们的所建构的一个个宏大叙事的作品,让我一次次产生文学审美上的愉悦和感慨,而不太喜欢当代小说中所常常流露出来的那种细碎繁琐的故事:因为我们很多时候总是更愿意听那些生动有趣又最好有些遥远的故事,而对于你所熟悉的生活中所发生的各种絮絮叨叨,则常常感到无聊。
然而,邓安庆所写的这些介于散文与小说之间的文本,让我看到一种关于文学本身的新的可能性:今天当我们许多人在担忧纯文学的边缘化和无力感的时候,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和纯粹个人化的散文叙事怎么被统一到一个维度之下,产生一种新的魅力。但这又决不简单是什么“自传体小说”,它有一点像中国古代的笔记小说,常常来回于记叙和杜撰之间。(在我的个人阅读史里,当代作家阿城的《遍地风流》继承了这个风格,我不知道邓安庆有没有受到这一路小说的影响,或许只是我的臆断。)
如序言里所反映的,邓安庆的这些文章,不管我们说它是散文也好小说也罢,或多或少都融进了作者自身的经历,当然,你可以说这没什么了不起,这甚至不是问题,因为每个写作者都无法跳脱出自身的经历去营造一个我们所未曾经历过的世界或者空间(即便是那些被我们认为最具想象力科幻小说,我们对于外星生物的虚构仍然是“人”,有鼻子有眼),但关键的问题是,作者如何通过文学的方式将自身经历中的普遍意义展现开来,让读者产生共鸣,在讲述关于“个人”的故事的时候,其实关照的对象是一类人甚至一代人的命运。让你在读的时候,不仅仅停留于文学审美,而更倾向于通过文学去理解自己的生活,这才是文学的意义。我以为,邓安庆做到了这一点。
在这些文本里,我们常常看到的人物是那些流于城市和乡村边缘,生活在“工业城”周围,或者说,一个从乡村走向城市的过渡群体。这让我不禁联想到路遥,他们写的人物都有点相像:迫切想要离开农村走向城市,然而却是既融不进城市又回不到农村,不过,邓安庆和路遥完全是两码事。路遥之所以被许多读者(尤其是农村出来的学生)所热爱,是因为他的笔下的那些人物的个人奋斗的故事,以及他们在这一系列改变自己生活的过程中身上所带有的那种既自卑又自傲的心态,像是一个个人生楷模一样激励着自己。但我以为这仍然是文学叙事,没有讲出生活的真实:“奋斗者”“成功者”的故事固然令人激动催人奋进,但生活中更多的是那些想要奋斗可是无路可寻而充满迷惘的人,要知道,人生比小说可残酷得多,生活从来不简单是“只要奋斗就能成功”这么简单的。
在这一点上,邓安庆是冷酷的。《菜铺》写一个在工业城边上的小铺子的兴衰,通篇都没有什么抒情可言,最后只是轻描淡写地提到“而菜铺子在的那两排平房,墙体石灰剥落,偶有残存处画了个大圈,搁一个‘拆’字。”但是,菜铺的命运就显而易见了。《锄头》的最后写到阿伯与警察和强拆队的对抗,以命相搏,最后只有一句话:“身体越过栏杆,栽了下去。”根本不露出丝毫的血腥就轻轻松松结束了。《房东与狗》写“我”落魄到没钱交房租,几乎身陷绝境,还要遭受房东老太太的各种欺凌和侮辱,而对方永远只是慢悠悠、不紧不慢,若无其事。多残忍的写法啊,但是这就是生活。
我并不太同意邓安庆关于只有从乡村出来到城市的人才能体会“乡愁”的这种说法,但是这不重要,这只是我和作者对于一个词的理解不同而已。重要的是当我读到他的这些篇章时,我依然深切感受到他笔下所流露出的这种“乡愁”式的叙述,这不是他“个人”的故事,这是许多人的故事。而这种“再也回不去”的心态,也不仅仅是只有从农村出来到城市的人才有的,是我们许多人都共有的。
我也并不想说这本书有什么“思想”,因为谈及文学,我们总是忍不住把很多已经超越文学所能承载的东西加之于上。我只想说,通过它,你可以看到当下生活更真实的一面,如果细心观察,你或许还能从里面看到你自己,这就够了。(《柔软的距离》书评/刘元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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