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警察和他倡导的生活方式
他的职业是一个警察,可是他无论怎样看起来都不像一个警察。他的专栏叫《警察故事》,可是那故事又绝不仅仅是写警察的故事。
这话得这么理解,不像警察是指他身上少一些警察的味道,不让人马上想起国家机器之类铁一般生硬的东西,而多了另外一种让人惊异的气质。他写的那些故事,全都出自他身边的警察生活,但那故事一点也不简单。那里面的每一个人都从纸面上跳将出来,用活生生硬梆梆的经历告诉你命运到底他妈的是怎么回事。用王轶庶的话来说,他的每一个故事都像这西北蛮荒之地上的一块石头,一棵树根。放在那里,就天然具有了一种粗野的生命。
有本杂志的广告词叫“一本杂志和它倡导的生活方式”,我把这句话套用在他身上,以为非常贴切。
记得几年前我在一家报纸上介绍他是这样开头的---“他是一个警察,一个爱乐者,一个户外运动专家,一个摇滚乐队主唱,一个文字癖,一个怀揣着梦想的野心家……”几年过去了,到今天,他的身份还得多出几重来---他成了一个专栏作家,在《新京报》、《青年时报》、《深圳晚报》都开了专栏;他还成了一个摄影师,又在开辟新的阵地。在自己的博客上,他也日日翻新。他的旺盛精力以及旁逸斜出的才华,总是让我叹为观止。说实在的,他的身份太模糊了,警察只不过是他的职业,但他创造性地让自己的生活尽可能地完美起来。用有趣反对无趣,哪怕无聊也不能无趣,这种精神在他身上得了最大限度的发挥。
1994年冬天某个暗黑的傍晚,兰州旧大路。我到他家里去取一本油印的小册子。一进他那28平方米的小屋,就立马觉出某种情趣的味道---若干文艺青年,形态各异,有长发的男人,也有板寸的女子,基本操着兰州话,谈笑风生,眼前的电视里放的是一场国外的歌剧。当时真的很震撼啊,在兰州这样一个闭塞的灰色的尘土之城里,竟也有这般人物!
那时的兰州,有点像《孔雀》里写的那样---“这样的城市,在白天人声鼎盛的时候,有一种苟且偷欢的气氛;到了夜晚,人迹罕至,街灯苍白,就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气息。”你想想看,那一年,我刚刚大学毕业,在一所中学里当老师,然后就碰到这样一群人,是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呢?这种奇怪延续下来,我们就成了朋友。在另外一个晚上,他找到了我在那所中学的宿舍,烟茶相伴之下聊到半夜,然后翻墙出门。那中学是他的母校,出门前,他特地找到当年自己栽在教室前的一棵树,撒下一泡尿,打下自己生命的记号。
他天然地有一种嘲讽的气质。比如说,他会把某些正儿八经的人称之为“穿白衬衫的人”,你如果不理解,可以去想象一下这等人物出现在某摇滚乐现场的古怪景象。他总是冷眼观瞧他身边的那些人和事,把可笑与可悲都看在眼里,然后不动声色地讲述出来。你先发笑,因为他写得很搞笑,然后你会奇怪---你平时看在眼里都已经烂熟的那些人和事,怎么在他的笔下完全成了另外一种样子?为什么世界是如此荒诞的一种图景?为什么有些人的人生原来这般无聊到了让人愤怒的地步?
一切没有答案,他只是自顾自地说着。你爱怎么看就怎么看吧,这颗地雷埋到那儿了,能不能发现地雷的秘密,能不能让他爆炸,那是你自己的事。
至于生活方式,他自己身体力行,并不特意招摇。我知道的他的传奇故事有:暴走白龙江,攀登阿尔金山,徒步腾格里沙漠,组建过一支名叫“群众”的摇滚乐队(成员有法官、公务员、无业者等),专门为儿子学习制作网页,狂热迷恋摄影,每天操练文字,强硬戒酒一周年……警局里的职务么,也提升了,现在是我某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长。
有这样一个哥们,还有什么词可以概括他,只能说---NB啊!(《警察与新赞美诗》书评/韩松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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