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婷丛芳 发表于 2014-1-13 09:40:06

想睡就睡的出发

下午,用了几个小时就把这本书看完了。图多、文通、字顺,想看慢点都难。大部分内容自然是小夫妻辞职之后在南北美洲的旅行生活,穿插了两个人的心路历程喜怒哀乐,很真诚,对他俩三十岁之前的感情、婚姻与生活而言,用这么一本书来做见证,值了。
有些小感受,说说。
我一向不喜欢什么旅行,这与近年来大家都厌倦了各种类型来表述的“旅行的意义”无关。我是一向不愿意操心订这个酒店赶那趟班机或者专程吃一样食物的,在我看来,只要不在自家大床上过夜均属于背井离乡,而一切还需要动脑子的背井离乡当然属于颠沛流离。除非将来有一天朝廷流放我,我是绝对不会选择去远方流浪,不,去远方浪。我曾在大学里呆了整整九年,手里有大把自由支配的时间,这些时间绝大多数都被我用来宅着读书看片,胡吃海喝,吹牛,写作,玩游戏,谈恋爱,困到自然睡和睡到自然醒了。可我一点也不后悔,很简单,这就是我喜欢的生活,我足足过了九年我喜欢的生活,虽然如今想起来恍如梦寐,也值了。
每当我的小伙伴们抱怨写博士论文期间多么痛苦,我就会向他们描述我曾经如印度王公般写博士论文的日子:每天睡到上午十一点,先躺着打个电话把外卖叫了,起来上网,到对门偷一壶热水,外卖到了,一边吃一边饮酒看电影,下午看书,五点多再叫另一份外卖,一边吃一边饮酒看电影,晚上抖擞精神喝茶写论文,写到凌晨,往往所思所想大有斩获,遂敲隔壁@十三哥房门,一起去人大西门那边喝啤酒,喝到两三点,回来可以睡觉,也可以玩一会《骑马与砍杀》再睡。然后睡到上午十一点... ...
彼时,人生是多么的完整、惬意、满足、充实,有花有月,有茶有酒,有书也有哥们。这就是我喜欢的生活。多年之后,我仍然在试图复制这种生活。就像刚刚结束的七天假期,我还是每天睡到自然醒,洒扫庭除,喝两壶茶,穿着睡衣到楼下大超市买各种食材(我要说明不是我邋遢而是超市离我家只有三分钟,而且在超市里也会发生和别人撞睡衣这种事情好伐!),回来照旧有花有月,有书有酒,可惜没有了哥们也没有花蛤姑娘。
这本书也是写了这么一个故事,只不过小夫妻厌倦的是疲惫的工作,喜欢的是旅行。事不同,其理相同。我羡慕的不是他们玩了那么多地方,而是他们敢于做自己喜欢做的,并且有这份实力、动力以及家人的支持。在中国这个地方,把兴趣和谋生的关系处理好是个永恒的难题,难就难在,很多人不是没这个能力,而是搞不清楚自己的兴趣究竟是什么。而就算搞清楚了,又找理由骗自己说这不是。书中,小夫妻在南美跳滑翔伞,他们写下了这么一段:“虽然看似跳下悬崖,却被无形的劲风托起,带我在空中迂回翱翔。……原本以为辞职出来流浪就像跳下悬崖,原本以为面对无解的迷茫就是掉向深渊……但至今一切安好。166”这一段我倒是深有体会,很多事情,原来以为做了就是世界末日,其实做了之后才发现,世界末日并未到来,做了就做了,反正后悔也来不及了。我想,很多杀人犯应该也有同感吧。
如果不是我在北京工作也已经满三年,我可能不会对这本书的男主角所厌恶的那些事情如此有共鸣。说起来,小夫妻根本不厌恶挣钱,不厌恶衣着光鲜,甚至不厌恶累,厌恶的是生活被工作占据、要看别人眼色做事、不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重复性而非创造性工作的厌倦。是的,这才是一份所谓“不喜欢”的工作何以令人不喜欢。当然,对我来说,还要加上一条:不能睡到自然醒。但是,这些对我而言是不得不承受的生存成本,我要好好准备一下才行。
即使是处女座,也总有做好准备的一天,等到了那一天,我也会为了睡到自然醒,来一场想睡就睡的出发。(《带你出发,陪我回家》书评/dany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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