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珺 发表于 2014-1-13 09:40:19

单车驮过我一箩筐的浪漫

当我看到这书意在“为了满足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兄弟掌握自行车修理技术的需要求”,我就止不住地要推荐,虽然我不是农民工兄弟,但我是农民子弟。作为一个最大的财富曾经是一辆自行车的人来说,我对它的感情不亚于一辆宝马。
对自行车的记忆是从脚麻和脚疼开始的。四五岁时出门,我基本上都是被驮在自行车的前杠或者后座上,坐在前杠上的好处是视野开阔,两边一排排的白杨树急速地退下去,我稚嫩却无畏无惧的脑袋倔强地举起来,可以尽情御览无余;坏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在时光荏苒、个子一天天长大的时候,为了不挡住我爹的视线和平衡,你不得不像一个小动物办蜷缩在前杠上,一动不能动弹。
总有一天你长大到再也不能坐在前杠上了,于是不得不转移到后座上。在后座上是看不到前方的,前方只有一个永远的背,左右可以看,后面也可以扭头看,不过都比较费事。无论坐在前杠上还是后座上,坐久了脚都会麻,麻到你拿脚使劲在水泥地或者杠上碰,都一点不会觉得疼。麻比疼难受,脚麻了连站都站不住。
不过坐在后座上比坐在前杠上要危险很多倍,坐后座上一不小心脚会绞到车圈里去。我很多次都是这样,先是坐久了脚麻,脚麻到没有知觉然后被绞到车圈里,有时候是棉鞋被绞烂了,露出一撮又一撮的白棉花,有时候是脚被绞得受伤出血。不过脚只要一伸到车圈里,轮子就转不利索了,我爹蹬得就吃力了,他就能马上轻易地支起一只脚把车停下来。这是车轮的阻力,也是我的脚的阻力。
后来我就自己学骑车了,我是10岁开始学骑车的,学得很慢又很烂,一开始我就右脚踩在踏板上滑,左脚蹬地,右脚蹬车,一遍一遍地滑,后来我堂哥说那样骑永远也学不会,于是我就换了路数,结果摔了无数次狗啃泥,骑坏过四五辆自行车,终于在一次黄昏日落时学会了,在没人的土路上骑得虎虎生风,骑到很晚都没有骑够,我怕今晚不骑够明天就忘了,结果我睡觉时在梦中还在骑。
在自行车对我们家是如此重要的时候,我迷恋上了自制土手枪。因为这种手枪需要用自行车的一节节车链组成枪膛,我不惜冒着挨一顿毒打的风险,用一个下午的时光把我爹的凤凰牌自行车车链条卸下来,手拿锤子和铁钉挥汗如雨却无比向往地忙活了一下午,终于冲下来12节,为我的土枪配齐了举足轻重的元件。
土枪虽然土,但是威力却特别大。我特意去买了一贴砸炮当引药,从一个邻居家弄来了火药,装了满满一枪膛准备去树林里打鸟,秋天开始冷了鸟都躲起来了,不时有几只在树林里觅食,但是都特别机灵,我一瞄它就飞了,终于有一只被我瞄中还没有飞的鸟,在我开枪的时候还被枪声吓飞了。因为火药装得多,我的土枪枪膛都被炸飞了,只剩下半只冒烟的枪身,我的手也被后坐力坐得生疼。
鸟没打到,枪也轰坏了,回到家看到我爹铁青的脸,马上就知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了,他在准备骑车进城的时候发现了断为两截的车链,大为震怒,提着皮鞭找了我一下午也没找到。最后的结局很简单,是以我的下跪挨打告终的。
进城开始读高中之后,就得寄宿在学校,每个月月末只在周日放一天假,于是我就在周六下了9点的夜自习之后和几个同学各骑一辆破车在无边夜色寒气中穿过白天车水马龙现在灯火昏暗的街道,穿过偶尔有几辆卡车的马路,意气风发地奔赴在回家的路上。因为对那些路实在是熟悉,哪里有坑哪里有岗哪里该拐弯,都异常清楚,所以一路上风驰电掣,把一辆无铃无闸的破车骑得犹如风火轮。
对我来说,自行车始终都是单车,从来没有过双车,所以不具备浪漫的意义。我用它驮过麦子,驮过背包,驮过篮子,驮过书,但是基本没有驮过人,尤其是女人,大把大把的时光浪费在读书上,抛洒在田间地头,或者闲逛,或者发呆。在一个年轻的季节我没有做过年轻的事,自行车是我最好的戎马岁月的唯一一个见证者,它陪着我一起荒唐,用车轮陪我,用车链子陪我,用无铃无闸陪我。
在已经10年没有骑过自行车的今天,这本书对我来说就是一种隐喻,甚至比买一辆捷安特自行车对我还要有用,它让我轻而易举地在床头慢读中就能收集起那些车不离人、人不离车的细节,让我在没有自行车的时候产生了比骑着自行车还真实的真实。就像桑塔格的病,有病的时候不怕病,在没病时病才是病。
有兄弟问我,原来骑车的时候始终没想过,小弟弟是放在左边还是右边才不会摩到。不过遗憾的是我从没想过,也许看了这本书以后可以试着改良一下车座。(《自行车维修》书评/ 蓝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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