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十年观察
案头正放着两本书,一本是贺卫方先生于1998年出版的《司法的理念与制度》,里面收录了著名的《复转军人进法院》等“司法琐话”十九则;另一本即是本文所要评介的,邓子滨先生的新著《斑马线上的中国》。将两本书放在一起讨论的原因,倒不是两书有任何论题上的共性,而是在使命上的一种传承。前者认为,在思考中国司法制度的建构路向与过程方面,对高妙价值的弘扬固然十分重要,但是就法律家而言,同等甚至更加重要的是,怎样将理念化作具体的和可操作的制度。后者则结合近十年发生在中国社会的引发较高关注度的案例或事件,如“孙志刚案”、“许霆案”、“周克华案”、“马英九特别费案”、“死刑存废之争”等,以此为切入点,从法治的视角,往返于事实与理念之间,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庖丁解牛,辩法析理,试图将其主张的法治理念推及于法律人之外更加广泛的民众之中。是为法治启蒙之作。
《斑马线上的中国》副标题为“法治十年观察”。很遗憾,作者仅是针对这十来年间层出不穷的社会现象进行了法律的解读,而缺乏对这十年进行阶段性的总结,规律性的探讨。这一阶段,正是新世纪的序曲,不可谓不重要,但这十年法治的经验与教训尚未得到应有的探讨,此基础上全局性的司法改革也迟迟未能迈开实质性的脚步。因此,全书通读下来,一桩桩案例可以勾起当初的印象,能记得只言片语,但总体上仍是一种走马观花的观感,比较碎片化,整体性不足。
但这并不代表笔者不认同此书的价值。评判一本书的价值,当然要看它的面向,不能一概苛以法律人法律学术标准的要求。此书收录的文章主要发表在 《南方都市报》、《新京报》、《南方周末》等发行量较大、较具影响力的报纸上,不难想见,在一个事件引发起舆论的漩涡的当时,于风口浪尖上旗帜鲜明地阐明自己的立场、法治的理念,为常常是一边倒的声音至少提供一种对立面,另一种理性的、思考的观点,对于民众的认知和舆论的走向无疑是很有价值的。
如果我们再仔细看看这种观点的具体内容,则不论是法律人还是非法律人,都能从中获益。比如,(一)测谎仪所潜藏的危险比它已经获取的功利要大得多;测谎与精神麻醉分析等技术都是从意识被削弱、被操控的人那里攫取事实,这些事实是被询问人在正常情况下不愿坦白的; 这种对精神世界的窥探,如果不是法庭在民主而公正的程序保障下所为,就只能意味着恐怖。(二)法院的忠诚应该首先献给法律,一是要对法院有合理的期待,不能赋予法院太多与法律无关的使命,社会效果虽不得不考虑,但首先要考虑维护法治; 二是法院不能随意突破法律,让人们觉得善举比法律更重要,从而动摇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忠诚。(三)监视越多,自由越少;民主越多,秘密越少。和谐社会,不能靠监控实现,而只能靠民主。民主虽然不能杜绝秘密,但民主痛恨不正当的秘密。(四)不要怕律师帮了“坏人”,检察机关不仅应当容忍而且应当培养强大的律师对手; 没有律师作为对手,公诉行为就是多余的,100%公诉成功率意味着这个程序可以省略,侦查和公诉可以一并完成;同一逻辑再推进一步,法院也将是多余的。律师通过对定罪证据的抗辩,促使了对真相的挖掘,使无罪的人最终洗脱罪名,使有罪的人因有了充分的辩护而容易诚心服法。你看看,过于自负的人们如能心平气和地读读这些文字,道理并不复杂,极端的立场或可得到纠偏,偏执的人格也可得到中和,舆论或许就不再那么惊涛骇浪。
通过对诸事件的梳理,作者对中国法治作了十年观察,那么,他观察到中国的法治进步了没有?进步在哪里?不足又在哪里?作者没有明确表态,转而呼吁以斑马线为具体而生动的全民法治的课堂,在此学会建设无须权力的秩序,也由此提升人的尊严和自治。环顾当前的司法环境,眼拙如我者实不具备透视十年法治历程成败得失的如炬目光,心明者未必眼亮,但我相信,能感到它在前进的人,也一定能感受它步履的艰难和沉重。
恐怕,也只能放宽历史的眼界,拿出十二分的耐心,薪火相传,且战且进。君不见,三十年前为那些历史人物辩护而饱受指责的老律师们,尽管迟来的,总算得到了社会和民众较高程度的认可和相对客观的评价; 三十年后的今天,同样为风云人物辩护的新一代律师,人们总算不再因其站在“被告人”的立场说话而口诛笔伐之,对“被告人”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也有了越来越理性化、人性化的认识和理解。此乃法治意识和法律思维生长之处,也是法治进步之处。
古语常言:三十年河东,三十前河西。也许一个人会有这样的命运起伏,一个家族难免这样的家道沉浮,但是,一个国家万不可如此折腾,唯愿中国在通往法治的道路上一骑绝尘吧。(《斑马线上的中国》书评/ 杯酒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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