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设立文化事业奖励基金
近日,随着鹤庆县 “鹤阳文化事业奖励基金”的设立,标志着鹤庆县对文化事业的扶持、发展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鹤庆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茶马古道上的文化重镇,是大理—丽江—香格里拉黄金旅游线上的一颗新星,2008年,鹤庆县被省旅游局评定为云南省旅游强县。近年来,鹤庆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发展,千方百计为文化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推动了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十一五”以来,全县涌现出了一批文学艺术人才,他们在文学、美术书法和民间文艺等领域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分别在国家、省、州等刊物发表作品2300余篇,并公开出版了小说、散文、诗歌等著作35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鹤庆县积极向州政府争取到资金30万元,设立“鹤阳文化事业奖励基金”,该基金每两年评审、奖励一次。奖励对象为宣传鹤庆的优秀文艺作品、鹤庆籍作者出版的文艺著作和鹤庆在文学艺术上有突出贡献的文艺工作者。
(通讯员 母红生)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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