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风韵 发表于 2014-1-23 21:02:48

大理就喜洲二中新区设计方案举行听证会

海西建筑限高学校能否豁免
12月31日,大理州政府举行听证会,对大理市喜洲镇第二中学新区建筑高度是否合法、可行和适当进行听证,共邀请社会各界代表24名到会听证。这是去年6月1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海西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第一场因规划设计建筑高度,超过《条例》规定标准而举行的听证会。
为满足喜洲古镇的保护与开发,也为改善喜洲镇第二中学,因用地不足校园拥挤,建筑不达标的实际情况,前年经多方多次协商,同意用50亩土地并补偿1200万元,对喜洲二中原校址进行置换,划拨土地位置位于喜洲卫生院西南、旧城南以北区域,学校搬迁准备工作于当年底正式启动,实施整体异地搬迁新建。现学校迁建的规划设计及建设的报批手续已基本完成。
听证代表普映授认为,喜洲镇二中搬迁势在必行。但新校区规划设计方案同时违反国家标准和地方法规,应调整规划设计。
听证代表周敏也认为,喜洲镇二中现在的规划设计,既没有达到国家标准,又违反了《条例》,应该找到一个平衡点。
听证代表李庆认为,去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海西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海西保护范围内不得建设超过3层或总高度超过12米,以及不具有当地民族传统风格的建筑;确需建设的,应召开听证会,并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但喜洲镇二中属于公益性建筑,应该适用简便程序,不受《条例》束缚。
听证代表段玉荣认为,应该尽量满足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听证代表张崇礼认为,现在的设计方案,人为地将教学楼层高净空压缩到2.9米,违反设计规范,必须调整规划,保证3米净空。
听证代表宁德秋认为,新校址紧临214国道和大丽公路,建议设计单位在进行外观设计时考虑大丽路视觉效果。
多数代表倾向于调整设计方案,设计应符合国家中小学设计规范要求。听证主持人将综合听证代表发言,提出听证意见,最终由大理州人民政府决策。
秦蒙琳(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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