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乾酒 发表于 2014-5-7 11:55:36

楼市“20%个税”不妨做点“减法”

  近日,楼市“国五条”造成的影响并未随着时间的过去而有所衰减——京沪穗甚至不少二线城市仍在延续二手房火线交易、紧急过户的热潮;而在所谓“京版国五条细则”被官方否认后,“穗版国五条细则”传言也得到房管部门辟谣。
  传言往往是群体性无所适从心理的衍生品。客观看,这些年国内商品房市场从无到有的发展历程,使其同时兼具居住需求“还债”和投资需求“放债”的双重属性,“温州炒房团”等热钱的加入更放大了投资投机成分。因此,适度对投资投机性需求进行抑制(如“限购令”)是很有必要的,也为这两年“炒房团”销声匿迹立下功劳。但也要看到,过多在抑制需求上动刀,在人为延缓需求的同时却造成了刚需的发酵,造成人们购房预期拉升,从而一旦遇到“20%个税”此种激化供求关系信号的触发,便容易造成恐慌性需求。
  而且颇有意味的是,“20%个税”的信号,对买卖双方都造成了催促效应,促成了“恐慌性抛盘”和“恐慌性购房”同时并存的奇特局面。不能用“非理性”来苛责老百姓,每个卖房者、买房者都是“理性经济人”,他们的火线交易均是基于预期和常识做出的慎重决断。但从市场、国家经济的整体层面来看,这种过于集中的报复性交易的迸发,其效果显然与调控初衷相悖,发人深省。
  现在所有人都在揣测下一步的政策走向。住建部部长说:“先试一段时间再说。”各地的实施细则亦在观望之中。在这样微妙的博弈节点上,尤其需要调控时多些换位思考、系统思维,对购房需求尤其是刚性需求进行甄别和合理疏导。
  本来,二手房由于折旧等因素,性价比更高,应该成为住房流通的主力。但我们的调控政策使得二手房买卖税费大大高过一手房,事实上对存量房的盘活起到了阻碍作用。因此,未来的地方细则还宜对二手房交易税费适度做一点“差别化的减法”。其一,装修费用应有更合理的税前扣除;其二,货币贬值因素应被考虑进来;其三,政策失灵导致房价飙涨的后果不应由刚需消费者一肩独扛。
  当前楼市确实非“去火”不可,但越是这种关头,越谨防调控政策无意会造成新一轮“集体非理性”,要谨防这种大面积误伤刚需。要想达到平衡,既要有大刀阔斧的魄力,又得有拿捏有度的智慧。   (据人民网)
  责编: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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