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将举办第八届房交会 打造“美丽家园”
由红河州房地产业协会和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云南新闻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主办的“2013红河州第八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将于11月6日至11日在蒙自市红河体育场举行。通过房交会,将进一步引导和推动红河州房地产产业的健康稳步发展。
近年来,红河州委、州政府提出了“宜居红河、美丽家园”的口号,实施“美丽家园”行动计划。
“住有所居”,抓好民生
近年来,红河州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中,注重科学规划,注重人居环境建设,力求建房过程中避免“建了拆”、“拆了重建”的短期行为。千方百计确保房屋质量,提高“小区生命力”。
为了抓好“住有所居”这一民生工程,红河州鼓励地产商走节约土地,降低成本,优化环境之路;为实现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提高、共同发展的目的,红河州还与云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广告公司长期合作,并连续三年举办房交会,通过房交会的形式引导和推动房地产产业的健康稳步发展。
城乡并进,协调发展
红河州委、州政府始终认为:广大人民对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生活品质、优化生活环境,获得更加均衡、更加优良的公共服务的要求,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具体,更加广泛,更加强烈。
基于以上认识,红河州委、州政府经过充分调研,今年初又正式吹响了建设“美丽家园”的号角,提出了“宜居红河、美丽家园”的口号,决定用8年的时间,实施以“房、村、镇、城”建设改造提升为主要内容的“美丽家园”行动计划。
红河州的“美丽家园”行动计划,不仅要求解决城里人的住房问题,更是重点解决农民的住房问题。通过解决好老百姓的住房问题来实现“以房惠民”、“以房带产”、“以房聚财”、“以房扩需”、“以房促变”,即:通过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惠及民生;通过解决农村住房问题促进农村产业发展;通过在城乡实施“美丽家园”行动计划,特别是在农村,可以把房子变成财产、资产来经营;通过扶持老百姓建房,可以联动内需;通过房子的改善促进城乡环境面貌。
推进滇南中心城市建设是红河州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因此,红河州紧紧围绕“宜居红河·美丽家园”这一主题,按照蒙自、个旧、开远、建水“四城一体、特色各异、统筹协调、相向发展”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快发展步伐。在实施中,力求在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市场体系、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城乡建设、生态环保等方面实现一体化建设,走特色化、差别化发展道路。
坚持原则,注重实效
在滇南中心城市的建设过程中,红河州委、州政府着重坚持了如下六项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坚持把做大滇南中心城市作为拉动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载体,既在物质形态上做大,同时高度重视人口的城市化和城市人口的生活品质,以人为尺度建设城市。
“可持续发展”原则。科学利用城镇发展资源,按照低碳、生态、环保的要求,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合理优化城市群发展布局,实现可持续发展。
“相向发展”原则。坚持“蒙自西拓、个旧东移、开远南扩、建水东联”的发展方向,引导城市群向中心发展。
“联动化与差别化相结合”原则。科学定位各城市功能,合理配置城市资源,形成区域化联动与优势互补,促进城市群健康发展。
“品质化、特色化”原则。加强对城市传统历史文化、地方民族文化的研究,合理定位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建设质量和水平,增强对人才、产业等发展资源的吸引能力。
“建设与管理并重”原则。实行“三分建、七分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发展,搭建现代化的城市管理平台,提升城市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宜居红河·美丽家园”正在红河大地踏歌前行。相信,不久的将来,红河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城更美。
责编: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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