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加大保障房制度建设 让困难群众有房住
提案追踪来自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数据显示:到2012年年底,全省建成和在建城镇保障性住房96万余套(户),累计发放租赁补贴22.62万户,总投资约810.4亿元,建筑面积约5271.8万平方米,累计可解决118.85万户、约355万人的基本住房需求,全省保障性住房取得显著的成绩。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体系、法规尚待完善、退出机制不健全、资金来源没有保障等诸多原因,我省在大规模推进保障性住房中也面临着诸多困难。
2013年年初召开的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省政协常委、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行长邓廷铎提交的提案《关于尽快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的建设》就关注这一问题,针对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遇到的矛盾和困难进行深入分析,并借鉴国内外发展经验,提出了建立统一管理机构、加强保障性法规建设、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以及建立完善的监督、保障、退出机制等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提案经省政协主席会议确定为重点提案,交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
“一定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让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普照更多的困难群众。”近日,省政协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相关单位就该重点提案举行面商,传送出共同的愿望和呼声。此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开展多次调研,并和相关单位和提案者进行了广泛的沟通和协商。
“经过探索实践,我省基本形成了一整套包含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等9种类型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覆盖范围已经扩大到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等新增就业人口。”省住建厅副厅长范汝坤说,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保障性住房建设中遇到困难和矛盾。提案提出的问题很及时、很客观,建议也很有针对性,省住建厅将结合提案的办理,进一步对这些工作加以改进。
提案答复意见提出了今后的改进方向: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推进州市、县区设立专门机构和部门,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做到事权统一、权责一致、统筹推进;完善政策措施,加大保障性住房基本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健全完善多元化筹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推进信息公开,加大举报、投诉、信访处理力度,不断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根据各地实际,实施多层次多方式的住房保障机制;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准入、退出机制以及定期复核、有效纠错机制;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的知情面,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责编: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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