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住房保障局:公租房租金可用公积金支付
昆明市保障性住房今年共计42615套
基本建成45000套
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5000户
全年将有17万套保障性住房在建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
在本市工作或者创业、居住的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或者单身人士,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具有当地城镇户籍;
具有当地城镇户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低收入家庭,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未享受实物配租的;
非当地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有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当地工作满1年(含)以上,交纳社会保险的;
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廉租住房准入条件
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民政部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2平方米。
昨日,昆明市住房保障局相关领导做客春城热线,为广大市民解答了有关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申请程序等一系列关注度极高的民生问题,节目还透露昆明市目前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公租房租金。
全年在建保障房达17万套
节目中,不少群众致电想了解目前昆明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并关心自己何时能住进保障性住房。据昆明市住房保障局介绍,今年昆明市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计42615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45000套(户);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5000户。加上2012年前开工的项目,全年将有17万套保障性住房在建。目前已基本建成4万余套,还有近13万套保障性住房在建。
另外,昆明市保障局还在节目中解答了部分住户关于租金的疑惑:此前,昆明市住房保障局已经跟昆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协调沟通,住户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结合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政府聘请专家督察保障房质量
昆明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充分考虑节约资源、能源的因素,把保障性住房建成绿色、环保、新型科技先行的住房,在去年获得了新西南地区首个绿色标准的称号。在此基础上完成昆明市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导则的研究和编制工作,并于今年7月份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下发县市区执行的要求,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保障性住房廉租不廉质”不仅体现在保障性住房上,而且与之配套的幼儿园、学校、商业设施,在抓质量上也是同等重要。建设程序上,要求确保各项目手续完善,程序合法。同时,优选施工单位以及引进省外在建设方面技术力量雄厚、管理经验丰富的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求参与市级统建项目招标的企业,必须是特级资质的企业,参与县市区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是一级资质企业。同时,要求把好建筑材料质量关,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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