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9个“一事一议”项目让鹤庆322761人次受益
鹤庆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全县总人口25.53万人,其中大多数人居住在农村,农业人口24.89万人。多年来,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筹措难,公益事业建设难一直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瓶颈,为此,鹤庆县紧紧抓住从2008年起被列为财政将补工作试点县的机遇,切实加强我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领导,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各部门团结协作,扎实工作,积极稳妥地推动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试点工作。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认真落实“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为使“一事一议”项目顺利实施,鹤庆县、乡、村3 级不断加大了宣传、发动力度,营造氛围,认真宣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各乡镇、村分别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培训会、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大会,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使群众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知晓率基本上达到了100%。为使“一事一议”项目符合大多数农民的需要,鹤庆县坚持尊重村民意愿,正确引导村民结合自己的生产、生活急需解决的公益事业,组织召开群众会议议事,确定项目。在议事确定项目的过程中村社始终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同时严格执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为实施好奖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村社积极发动群众,落实议事项目,组织村民筹资筹劳。工作中尊重民意,按照“谁积极、支持谁,谁主动、谁受益”的原则,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政府予以奖励和补助,形成政府奖补、部门扶持、社会捐赠、乡村自筹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的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确保了最大限度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作用,确保农民群众直接受益。
为推进“一事一议”项目的规范管理,鹤庆县各级和相关部门以开拓创新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探索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广泛争取各方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把“一事一议”进一步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审批、验收工作。在项目的审查过程中,鹤庆县级项目主管部门一是充分征求乡镇意见,二是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到项目自然村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调研,了解农民群众对议事项目筹资筹劳意见建议,向村民公示实施项目筹资、筹劳情况,如果群众对项目实施无异议,再实行二次申报审批,对项目的审批坚持群众积极性高,资金筹集到位,项目实施可行的优先安排的原则;三是工程实施由项目实施乡镇和村委会负责监督和管理,工程竣工后,议事自然村向村民公示项目资金使用和投工投劳情况,群众对公示无异议,自然村项目监督小组提出验收意见,项目实施乡镇组织乡镇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确认资金的使用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报县审核。
加强督查,精心组织,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鹤庆县在“一事一议”项目确定后,相关部门特别是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定期深入项目施工现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质量。
强有力的措施保证了鹤庆县“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过去的4年,鹤庆县共审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569个,覆盖全县9个乡镇,受益农户74432户,受益人口322761人次,总投资11263.63万元。在省级实施的项目及财务核查工作中,鹤庆县2008至2010年实施的所有项目100%通过上级核查验收。
通过实施财政奖补“一事一议”项目,推动了鹤庆县农村村内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医疗卫生、村容村貌整治为一体的农村公益事业体系建设。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激发了该县广大农村群众参与“一事一议”项目筹资筹劳的热情,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通讯员 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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