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道高架桥面四类车限行
昨日,驾驶员郭某、成某等八名大客、货车驾驶员驾驶大型车辆不听劝阻,强行驶入武汉大道高架桥桥面,分别被行政拘留。
上午8时许,我市交管部门江岸大队组织20余名警力,分别守控武汉大道高架桥桥面各个匝道口,对违反规定驶入高架桥面的大型客车、货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进行处罚。据介绍,根据《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城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2011年9月24日)规定,武汉大道、二环线、白沙洲大道等道路高架桥面(含匝道),水果湖隧道、汉口火车站隧道全日禁止大型客车、货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行人通行;上述道路高架桥限高3.3米,限重20吨。
交警提醒,武汉大道高架桥开通后,黄浦大街、金桥大道、发展大道桥下的交通流量明显小于桥面流量,限行车辆及行人进入高速车流的桥面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在高架桥下行驶不仅安全,且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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