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kvn 发表于 2014-5-31 22:19:52

漾濞县龙潭乡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

漾濞县龙潭乡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
今年以来,漾濞县龙潭乡以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先行试点、大胆探索、稳步推开为准则,优先在富厂村和己路河两个村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组建机构,加强领导。乡党委、政府始终把实施“红色股份”工程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主要抓手,作为加快农村党员群众脱贫致富的民心工程、富民工程,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全力为党员群众搭建致富“金桥”。结合实际,精心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积极从政策、资金、项目、人才、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成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红色信贷贷款管理工作领导组,明确工作责任。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会议、信息栏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集体经济“红色股份”的政策措施、管理发展等知识进行宣传。工作开展以来,全乡共发放 “红色股份”宣传册2000多份,全面提高“红色股份”有关信息的知晓率。通过对相关政策的宣传,群众对开展集体经济“红色股份”工作认可度不断提高,对发展的葡萄产业更有信心,各村已有近50%的群众参与到葡萄种植中,并加入到“红色股份”合作社。
通力合作,形成合力。为使集体经济“红色股份”工作取得实效,乡财政、农综、林业等部门上下联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强化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农户给予一定的项目扶持。同时,结合“四群”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挂钩村实际,积极为挂钩村出谋划策,调整产业,以集体经济“红色股份”推动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
建章立制,强化监管。一是在试点村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经民主决策依法组建集体经济实体,集体经济实体资产实行统一管理、授权经营、分级监督,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二是通过与农民“红色股份”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制定章程、签订协议,明确“红色股份”的合作形式;三是通过认真进行资产评估,合理设置集体经济实体与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股权结构,规范股权设置和管理;四是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农民合作社等通过集体经济“红色股份”形式获得资金和相关资产使用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五是合理确定利益分配方式,集体经济实体从获得的红利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追加股本继续投入到农民合作社中,实现资本滚动发展,其余红利通过“四议两公开”等程序,用于兴办村级公益事业;六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有关部门定期对开展“红色股份”工作的农民合作社或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
试点先行,稳妥推进。优先选取了富厂村和己路河村这两个发展集体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村作为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村,分别投入资金30万元,由富厂村和己路河村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具体实施。通过集中购买种苗,群众投工投劳、土地入股等方式,富厂村完成了葡萄种植312亩,共涉及农户123户507人,覆盖43%的农户和48.24%人口;己路河村完成葡萄种植306亩,共涉及农户116户498人,覆盖50.87%的农户和67.39%人口。
下一步,该乡计划把富厂村葡萄种植面积扩大到1120亩以上,让260户800人以上参与到葡萄种植合作社;把己路河村葡萄种植面积扩大到1000亩以上,让190户500人以上参与到葡萄种植合作社,带动更多的群众增收致富,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
通讯员 林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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