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人虹 发表于 2014-7-4 11:43:41

弥渡县1.6万户贫困户居有其屋

弥渡县寅街镇河东村委会特困户王学春得到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新建了住房,告别了危房,改善了居住条件,他高兴地说:“由于我是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在10多年里,都居住在快要倒塌的房子,而且房子才有15平方米,就在客厅里煮饭,十分拥挤。现在,我家住在宽敞、舒适的新房,感到很幸福,感谢党的好政策。”王学春是弥渡县得到农村危房改造实惠的农户之一。
2007年至2013年,弥渡县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投入补助资金、农户自筹资金7亿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6195户,其中拆除重建7568户、修缮加固8627户,提高抗御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能力,让经济困难、住房危险的农户圆了安居梦想,在农村安居乐业。
弥渡县逐年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重点扶持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改造危房,提高农村住房抗震防灾能力,保障农村住房安全。2013年,按照实施改造农户困难程度,改造对象分为特困户、中度贫困户、其它贫困户三类进行分类补助,其中特困户每户补助2.81万元,中度贫困户每户补助1.4万元,其它贫困户每户补助1.02万元。农村C级局部危险住房修缮加固改造每户补助0.2万元。与此同时,坚持突出重点、厉行节约的原则,满足民族地区、山区的困难群众最基本的住房需求,杜绝大拆大建工程。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采取政府在资金、技术等方面帮助,村民互助自建的形式,防止危房改造导致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原则,派出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深入各村农户进行技术及安全指导,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改造一户、达标一户,切实把好事办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做到危房鉴定标准公开、改造标准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
寅街镇河东村委会沈桂华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持下,新建了楼房,感慨地说:“以前,我家住在茅草房,夏天很热,冬天很冷,住着不舒服。农村危房改造的好政策助了我一臂之力,解决了我想建房而资金不足的问题,让我建成了美观、安全的新居,温暖了我的心窝。”
通讯员 杨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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