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erp 发表于 2014-12-15 23:06:04

首批公租房申请人进入公示 对信息有异议可投诉


盘龙区公租房便民服务点,工作人员介绍公租房审核公示结果 ( 都市时报记者 孟祝斌)  昨日起,2014年昆明市公租房分配工作,顺利进入到了申请公示阶段。在接下来的7天时间里,通过资格审核的首批434名公租房申请人,将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市民,可向昆明市住房保障局或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投诉。
  46名申请人未通过资格审核
  自11月25日以来,昆明市就陆续对今年已提交申请资料的最新一批公租房申请人,启动了资格审核工作,目前的情况如何呢?
  昨日,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张艺白主任介绍,在此期间,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和民政局下设的“居民收入状况核对中心”,根据市公安、民政、人社、公积金、房产管理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共同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车辆、资产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完成了首批480户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工作。
  其中,434名申请人通过了资格审核,还有46名申请人未通过资格审核。而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主要原因表现为:“人均住房面积超标”、“人均月收入超标”、“申报材料不全”。
  接下来,首批通过资格审核的434名申请人,就进入到7天公示期阶段。
  公示流程分4步走
  “比起去年‘上级必须等下级’审核公示完(即街道审核公示完进入区审核公示,区里审核公示后才进入市里审核公示)的工作模式,今年经过优化后的申请流程申请时间从3个多月缩减到22个工作日。”昆明市住房保障局法规处处长、新闻发言人张君介绍,公示阶段大致将有四项工作流程。
  一是资格审核通过,公示满7天后,向申请人下达《昆明市城镇住房保障业务受理告知单》,取得保障资格,进入轮候库等待摇号配租。
  二是在公示期间接到举报或投诉,昆明市住房保障局将启动入户审查,通过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复查。若复查通过则无需进行再次公示,可在公示期内进入轮候库等待摇号配租;若未通过复查,则将向申请人告知审查结果。
  三是未通过审核,经举证后进行公示。
  四是未通过审核,告知申请人后,申请人放弃举证的,视为申请人自动弃权,则不予公示。
  为了方便群众就近了解公示情况,申请人可到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查看所有公示结果;区级住建(住保)部分及各街道办将采取“属地原则”对申请人结果进行公示,申请人可根据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及街道办,就近查看。
  据了解,自11月17日昆明市公租房启动申请工作以来,截至昨日,15天合计发放7678份申请表,收件1548份,总计有5169人进行了户型确认,咨询量达29071人次。而昨天1天发申请表233份,收件132份,咨询518人次。(都市时报记者朱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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