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xinlu 发表于 2014-12-21 11:47:40

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办案合力。州纪委常委会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亲自主持研究办案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在关键环节果断决策;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指导;办案部门坚守一线、敢打硬仗,成功突破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案件线索进行集中排查。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整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力量,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办案的合力,提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
注重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出台了《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案件主办人制度》和《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才库管理规定》。严格履行案件调查和安全双重职责,着力提高办案和安全陪护的能力和水平。严格遵守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分级负责的原则,把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一个人。实现了依纪依法零违纪、安全文明零事故的“双零”目标。
加大办案力度,查处典型案件。坚持抓大不放小,“老虎”“苍蝇”一起打,既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严重违纪违法的重大典型案件,又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的典型案件。查处了原大理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弥渡县商务局两任局长“前腐后继”等一批大案要案;查处了祥云县大营村、七合村,永平县狮子窝村,剑川县上关甸村等一系列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一批顶风违反工作纪律的案件。
2013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检控类信访举报880件,同比上升28%;初步核实548件,同比上升42%;立案268件,同比上升51%,其中县处级干部7件7人,乡科级干部65件68人。全州查办案件工作呈现良好态势,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促进发展取得的新成果,实现了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的统一,得到了省纪委和州委、州政府的充分肯定。
大理日报 通讯员 王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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