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补偿合作医疗基金26492.64万
截至2014年,鹤庆县共有244556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从2010年的95.06%提高至96.84%,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从2010年的140元提高至380元,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06%,住院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从2010年的3万元/人·年提高至13万元/人·年。2011年以来,全县共有388.27 万人次享受新农合减免补偿,参合农民累计发生医疗总费用51682.54万元,共补偿合作医疗基金26492.64万元。(完)(通讯员 寸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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