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对洱海流域保护“为官不为”现象实行零容忍
大理州结合开展“为官不为”和“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对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中存在的重点整治执行不力、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作风不实等4类行为22种表现等“为官不为”问题进行铁腕整治,对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中存在的“为官不为”现象实行零容忍,打响了洱海保护治理攻坚战。一是抓住机遇,顺势而为。大理州紧紧抓住习近平总书记对大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省委李纪恒书记在大理专题调研时指出的六个问题、提出的六点要求,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作为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的突破口,要求洱海流域涉及部门必须迅速行动起来,敢抓敢管、敢做敢为,不做无所事事的“太平官”,不折不扣地抓好洱海流域保护治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责任,在全社会营造洱海保护治理的舆论氛围,动员全民参与,打响洱海保护治理这场全民攻坚战。
二是依法治湖,铁腕治污。治湖先治人,违章建筑、违法排污都是人造成的,大理州抓住根源,从源头抓起,对新出现的违章建筑,露头就打,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千方百计遏制违章建筑和违法排污增量,对原有的违章建筑和违法排污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该拆的坚决拆,让那些违法私搭乱建和违法排污的企业和个人付出代价。
三是强化监督,严厉问责。大理州在洱海流域“为官不为”和“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好中,整合执法部门力量,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建立举报电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州级各部门以州委、州政府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为基础,明确职责任务,对落实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不力、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该问责的要严肃问责,该组织处理的及时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目前,涉及洱海流域的大理市、洱源县等县市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相继出台了约谈制度,今年以来,洱源县共开展明察暗访11轮,问责11件11人,诫勉谈话3人,约谈40人,给予38个单位52人通报批评,对“为官不为”现象做到了零容忍。
通过努力,今年1至3月,洱海水质保持在Ⅱ类,洱海保护治理各项措施正在不断细化,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保护好洱海一泓清水,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永驻人间”的要求正逐步被落实。
大理州“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杨艳玲 田春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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