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首次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云南网讯(通讯员 杨宋)弥渡县开展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全县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7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60元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幅度为25%。该政策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部分和2015年4月工资一起发放,补发基础养老金561.18万元,惠及全县城乡居民4.3万人。这是弥渡县自2012年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的首次调整。弥渡县人社局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宣传解释政策,及时兑现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