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法院聘任特邀监督员
云南网讯(通讯员 杨宋)5月27日,弥渡县人民法院向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书,聘任13名特邀监督员,健全和完善人民法院外部监督机制,把法院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弥渡县人民法院聘任的特邀监督员是法院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退休干部以及基层群众中聘请的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的人员。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聘用期限为三年,即2015年5月至2018年5月。法院每年召开1至2次特邀监督员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集中听取特邀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廉政建设,进一步做好法院工作。
弥渡县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将结合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在聘任仪式上,特邀监督员、退休干部李增红说:“我要遵守《弥渡县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工作制度》,履行特邀监督员的职责,发挥余热,做好力所能及的工作,提出对人民法院的意见、建议,促进法院公正司法。”特邀监督员、县人大代表王富说:“我要加强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履行职责,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消除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误解,反映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批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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