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右所村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
洱源县右所村委会常态化、制度化抓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人民调解工作,很好的落实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地减少了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筑牢了维稳“第一道防线”。近年来,该村无一例调解协议被法院撤销改判,无一例调解协议出现不履行现象,真正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的工作目标,村级调解达95%以上。滇西较大的农副产品交易和集散中心——洱源县右所镇右所村委会,下辖9个自然村,15个村民小组,1815户,6190人。商贸市场活跃,地域流动人口多,各种矛盾纠纷纷繁复杂,人民调解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构建和谐文明新农村,该村始终坚持从解决辖区居民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入手,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大调解格局作用明显,社会安定呈现良好势头。
该村建立了15个村级调解小组、设调解员及专门的调解室。对“找上门”要求调解矛盾纠纷的当事人,社区调解员热心接待,认真了解情况,做好记录,及时进行调解处理。第一时间发现各种矛盾纠纷,进行现场调解,发现隐患苗头,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和思想引导工作,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群众投票选举我们,相信我们、找我们,我们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这是人民调解委成员的共同心声。本着“化解纠纷在基层、营造氛围在村组”的工作思路,以预防纠纷激化为重点,主动介入村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体性纠纷的调解,凡是经过村委会调解的纠纷,都建立了详细的工作台账,建立调解卷宗,为纠纷的顺利履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今后开展调解工作提供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
左南村民小组焦某陈某两户宅基地屋檐地侵占矛盾纠纷,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后,反复对双方当事人耐心疏导、解释、规劝,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调解原则,最终对宅基地屋檐地侵占达成一致协议,消除了纷争,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由于人民调解的介入,双方当事人既解决了宅基地屋檐地问题,同时也保证了双方建盖房屋互不影响,从而消除了不稳定的隐患。
一桩桩、一件件矛盾纠纷在右所村都得到了妥善、完满的调解,收到了很好的效果。2009年,右所村委会被授予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013-2015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2009-2014年被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村”,2004年被省司法厅、民政厅授予省级民主示范村,2001年荣获省司法厅人民调解集体二等功,今年4月创建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等荣誉。
通讯员 施新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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