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检察院“五个注重”确保严以用权
今年以来,云南宾川县检察院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为契机,围绕公正司法、规范司法行为这一工作主题,不断强化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着力从思想认识、办案流程、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落实严以用权的各项要求,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促进依法用权、阳光用权、廉洁用权。注重理念从严,树立正确的检察权力观
政治理论学习中,该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以用权的“十个要求”,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部署。开展 “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主题实践活动和“为官不为”“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以反面警示案例为戒,不断深化对严以用权内涵的理解。
同时,广大干警牢固树立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思想和正确的检察权力观,坚持用“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严以用权突出体现在说话、办事、做人日常行为中,突出体现在执法为民、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这些具体要求上。切实做到坚定理想信念,心存敬畏,心中有责,依法办事、依法办案、依法监督。
注重运行从严,强化检察权的自我规范
结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该院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明确单位内部各层级权限,明确各类检察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确保干警在履职中严格依法办事,不徇私枉法。
在审查逮捕工作中,严把案件法律关、事实关、证据关,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客观公正。在公诉工作中,认真审查证据,严格履行“每案提审”、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等要求,做到捕得了、诉得出、判得了。
自侦工作中,该院认真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撤案、不起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中,健全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采取抗诉、立案监督、撤案监督、执行监督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监督。今年以来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无错捕、错诉情况。
注重系统应用从严,加强对检察权的技术管控
为把信息化技术手段运用于执法办案中,该院建立案件集中管理机制,按照“全员、全面、全程、规范”的要求,深度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干警严格按照系统设定的程序录入案件信息、办理案件、发送审批、文书制作、印章使用,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通过系统进行审核把关。每个办案环节都清晰可见,坚决杜绝系统外流转案件,有效避免了办“关系案”“人情案”以及违法办案、超期办案等现象。
今年以来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理案件586件,审批案件526件,办结案件456件,制作法律文书4238份,省院、州院专项检查“两个系统”应用工作两次,给予了充分肯定。
案件质量是依法办案的生命线。该院通过每季度的院务会,对各业务部门办案情况进行通报点评,并定期组织网上、网下评查和交叉检查。通过评查,促使每一名办案干警自觉针对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职责及所办案件开展自检自查,进行查缺补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规范司法言行、司法程序、司法标准、司法责任,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今年以来评查案件200余件,优秀率为80%,无不合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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