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恩纳春 发表于 2015-11-9 17:07:25

云南宾川县检察院强化措施助推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

2015年,云南宾川县检察院以创建省州级文明单位为契机,以“为民、务实、清廉、勤政”为核心,创新载体,搭建平台,将廉政建设融入到检察文化之中,贯穿于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检察廉政文化氛围,在全院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形成了“以文化促廉政,以廉政促发展”的检察工作新格局,保持了“办案零事故、干警零违纪”的工作目标,积极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廉政文化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
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机构体系,使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在组织上得到切实保障。
今年年初,该院制定《宾川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活动目标、活动内容、组织领导、工作要求,提出了有本院特点的廉政理念。
2015年10月,院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积极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
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宾川县检察院科学安排时间,力求效果,把“廉政文化建设”同检察业务工作、文明单位创建、建设学习型和服务型机关活动、加强作风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推动工作。
为做到带头依法办事,该院领导班子带头抵制“四风”,带头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具体要求贯穿于班子成员修身、用权、律己、谋事、创业、做人全过程。通过言传身教、引领示范,形成令行禁止、风清气正的局面。
强化平台建设
大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为不断丰富文化载体,加强文化环境建设,宾川县检察院把“文化育检”作为建设过硬队伍重要内容,努力打造涵盖大厅、走廊、楼梯、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室内外空间的文化环境氛围,通过通俗易懂、看得见摸得着的文化警示牌,发挥文化凝聚功能,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和学习动力,提升干警职业道德素养,让全体干警在轻松的氛围中感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和教育。
同时,通过理想、信念、道德情操培育,塑造心灵美好,树立公正执法形象,造就符合时代要求的检察官。因该院2015年1月底搬迁至新办公地点,多年积累的文化环境需重新规划和安装布置,这既是困难,也是机遇,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党支部、工会、青年检察官协会共同谋划,文化环境已初步形成检察院外树形象、内聚力量、提升执法公信力的新亮点,打造出具有检察特色的“文化育检”环境。
以打造特色“检察文化墙”为基础,该院在新办公区投资4万余元悬挂廉政书画、廉政文化警示牌,把楼道、走廊、职工餐厅建成集观赏性、警示性、启迪性于一体的检察文化载体,发挥检察文化引导、凝聚、协调、教育功能,促使干警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勤政为民,廉洁奉公,把廉洁从检理念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为构建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该院积极搭建廉政文化平台,强化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把风险防控应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实践中,预防腐败工作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增强全体党员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责任意识,增强依法用权的自觉性。
在创建省州级文明单位工作中,传播文明风尚,弘扬文明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
结合工作实际,该院制定文明风尚传播实施方案、办事服务承诺和监督制度、“勤俭节约”活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等勤俭节约活动,在办公区显著位置张贴“请随手关灯”、“请节约用水”、“请勿吸烟”等温馨提示。坚持以节水、节电、节材、降耗、节省经费为重点,通过切实有效的节能措施,健全勤俭节约活动的长效机制,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增强环保、节能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以“低碳、节约”为荣的生活理念和科学的消费观念,养成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的良好习惯,营造齐心协力建设绿色低碳环保县城的良好氛围。开展文明餐桌活动,要求就餐人员做到“合理饮食、文明用餐、科学打包、避免浪费”。始终把实施“检察文化建设”战略作为强素质、树形象、促发展的系统工程来抓,成立读书、登山、篮球、摄影等兴趣活动小组,以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载体,搭建检察文化平台,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慈恩纳春 发表于 2015-11-9 17:07:25

强化教育
着力提高廉政文化建设实效
党风廉政教育中,该院坚持把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洁教育纳入经常性工作一起抓,并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坚持院领导上党课制度,检察长姚元龙带头给本院干警上党课。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1至10月,上党课4次。认真组织学习高德荣、李伯藩、段启功等先进典型,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廉政教育片,举办专题讲座、“道德讲堂”等活动,进一步强化检察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
为强化反面警示教育,该院通过通报杨跃国、李云忠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传达高检院《2015年第一季度全国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情况通报》、《关于对林雄等10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等文件,以问题为导向,警醒检察人员敬畏法纪,举一反三,认真反思不足与问题,严明纪律规定,促使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纪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意识,防微杜渐、警钟长鸣。1至10月,开展各类警示教育7次,节前提示7次。
“六个严禁”和“为官不为”专项整治中,该院通过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未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工作中,我院领导干部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以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督查为重点,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强化监督
促进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一是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加强谈心交流,了解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解决。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2人,21名实职领导相互之间开展勤政廉政谈话和交心谈心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37人。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敢抓敢管,不当老好人,坚决防止纪律松懈、为检不廉、尤其是影响恶劣问题的发生。加强对反贪、反渎、控申、案管、公诉、侦查监督等科局室重要岗位管理监督,强化对流程监控、案件信息查询、检务信息公布等关键环节督促检查。
二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坚决执行《廉政准则》、《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试行)》,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队伍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批评,及时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是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继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严肃纪律作风的规定》、《关于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暂行规定》等规定办法,严格规范使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认真填报执法业绩档案,全面实行自侦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强化对重点执法岗位、关键执法环节和执法人员的监督,有效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四是认真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采取检务督察、随机抽查或情况通报等形式,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1至10月,开展检务督察20次,纪检组参与重要事项研究12次、重大决策1次,监督干部任用1次2人,监督干部晋升1次6人,监督大额资金使用共计200余万元。
廉政文化建设任重而道远,我院将立足实际,按照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不断完善廉政文化建设体系,全力做好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建设美丽幸福新宾川作出积极的贡献。
云南网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赵艳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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