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fwcc 发表于 2016-1-7 14:13:29

抚恤金分配起纠纷 云南大理法院诉前调解挽救亲情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李瑞娟)为父亲13万余元丧葬费及抚恤金,两姐妹反目诉至法庭。日前,云南大理法院通过开展诉前调解,将案子圆满调解,化解了姐妹矛盾。
原告施甲与被告施乙是亲生姐妹,双方父母共生育三姐妹,大姐早年因意外去世,母亲李某也于1990年病逝,家中只剩父亲及施甲、施乙两姐妹。后来,施甲离婚后与儿子回到父母家中,一直与父亲共同生活。
2015年1月,父亲病逝后,其生前所在单位一次性发放了丧葬费及抚恤金共计13万余元。施甲认为其多年来与父亲共同生活,照顾父亲的生活起居,故该笔抚恤金应由其独自领取,而施乙则认为双方都是父亲的继承人,应由两人共同领取抚恤金。两姐妹就该笔抚恤金的分配未协商一致,最终,施甲以继承纠纷为由到大理市法院起诉妹妹施乙。
案件分到承办人手中后,审判员认真分析了案情,认为该案虽是以继承纠纷立案,但是抚恤金并不属于遗产范围,且原、被告系同胞姐妹,双方并无实质的矛盾冲突,若能通过调解解决该纠纷,对整个家庭都是有益的。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因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范围,只能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此一来,对双方都是无益的。
开庭当天,在双方当事人及亲属按时来到法庭后,审判员并没有先开庭审理案件,而是分别做原、被告的工作,希望双方调解协商解决。
调解过程中,因施甲、施乙的情绪都十分激动,调解工作曾几度无法进行。审判员多次分别倾听她们各自的意见,既向双方释明了法律规定,又以姐妹亲情劝慰双方,也动员双方的亲属分别做两姐妹的思想工作。
最终,姐妹两就抚恤金分配达成了协议,由于施甲长年照顾父亲生活,由施甲领取65%的份额,案子圆满调解,避免了姐妹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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