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教师“惩罚式”教育_婴幼儿用药须知
据各地媒体披露,近年来,教师体罚以至殴打学生的事件时有发生,其中更有一些恶性案件尤其令人痛心。对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应当高度重视,下大力气予以治理。体罚学生问题,从目前看,小学甚于中学,农村甚于城市。有两个明显的趋势,一是随意性。像推搡、揪耳、拧脸、打脑袋,抬手即来,花样还不断翻新。二是恶性化。教师体罚学生,造成学生离家出走、自残、自杀事件不时发生,有的还引发学生在社会上加入团伙盗窃、抢劫、杀人等延续性犯罪;还有的造成学生报复教师,家长闯进校园殴伤教师,等等。
此外,环境的制约作用明显减弱。小学生好动,小错不断,因而平时一些造不成伤害的体罚屡见不鲜。作为校方,大多不肯因为这些事惹得教师不悦,影响其工作积极性;作为家长,则担心孩子以后在班里受欺负而忍气吞声;在同事中,这种行为很少受到指责,反被认为敢碰硬,敢大胆管理,为大家出了气。总之,在默许、无奈的宽容以至肯定的氛围下,使体罚不仅得不到制止,反而增大了频发的势头。
体罚成了“顽症”有其因
关于体罚学生的问题,我国从新中国一成立就抓,几十年间国家和地方还为此出台了不少教育法规,为什么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屡禁不止?
其中有传统的影响。在古代教育中,体罚是教师常用的手段,“师徒如父子”,还为体罚涂上了“亲情”色彩;在人们的观念中,“打”与“严”几乎是同义词。这种传统教育的糟粕,却被人们奉为“信条”,以致引导一些教师走入误区。
进入改革开放年代,情况发生了巨变。社会各个领域都呈现一种活跃状态,小学生们的信息摄入量大增,各类诱惑也增多,他们的思想趋于早熟。学生不再把教师看得那么“神圣”,有的教师在心理上也缺乏适时的调整,师生情感的维系有所弱化。一旦出现矛盾,教师的一种莫明的失落感,便以道德不端正表现出来。
表现在个人修养方面,就是不肯宽容学生的过失,容不得学生重复犯错;遇到不顺心的事便迁怒于学生;一时性起,不顾后果,将局面搞糟等,都表现了某些教师心胸狭窄、缺乏忍耐与克制、涵养差与临机处置能力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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