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极型低自尊形成的原因——自尊心保护_婴幼儿心理健康教育
儿童消极低自尊的形成,往往是几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以下因素都可能形成消极的低自尊,但是,单一的因素一般不会形成儿童的消极低自尊。一是家庭成员的普遍低自尊。
无庸置疑,一些家庭处于社会的弱势地位,这些家庭的成员有可能具有低自尊的倾向。这些倾向会影响儿童,导致儿童的低自尊。例如:
极度贫穷。由于家庭成员的生理缺陷或者遭受后天灾祸,某些家庭可能形成极度的经济困难和社会地位低下。如果这个家庭的成员又被这些困难压倒,就可能产生自卑感和低自尊。
家庭内部严重冲突。夫妻之间、父辈与祖辈之间经常吵架,相互打骂,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导致家庭名声的严重损害和家庭成员的低自尊倾向。
家庭成员因品德或社会问题严重受挫,在社会上抬不起头来。
如果儿童由于家庭因素而经常遭受他人的歧视或嘲笑,儿童又难以改变家庭的现状,这会加剧孩子的自卑心理,影响到孩子的自尊。
二是个人先天不足和生存环境缺陷。
身体残疾。如肢体残缺,听力、视力和语言障碍,过于肥胖、矮小、虚弱等;相对而言,听力、视力和语言障碍的儿童导致自尊丧失的可能性并不大。
智力障碍。在多次经历失败或遭遇他人嘲笑后,孩子可能怀疑自己,认为自己不如他人,产生自卑感和低自尊。
相貌不佳。
生存环境缺陷。如父母之间相互指责、离异之后对儿童养育的相互推诿,都会因无法得到父母的关爱而产生自卑心理,进而导致低自尊。 1 2 3 4 5 6 7 后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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