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尔万安 发表于 2016-7-13 22:50:26

幼儿园实施“三主”教育,促共同发展_幼儿家园合作教育

“三主”教育,是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它的基本内涵是:幼儿是学习活动的“主体”,家长在培育幼儿的过程中承担着“主育”角色,教师在教育教育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主体”、“主育”、“主导”构成“三主”。“三主”在不同的层面上通过相互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协调互动,相互促进,实现共同发展。

幼儿是学习活动的主体。教师、家长一切的教育活动都要通过幼儿来实施,离开幼儿这一主体,一切教育都是枉然。这充分说明幼儿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强调幼儿不再是被动接受知识技能的容器,而是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是有思想、有感情的活生生的个体,教师、家长要充分尊重他们,理解他们,不要把自己的兴趣爱好强加给幼儿,把他们作为自己的附属品。

家长在培育幼儿过程中的“主育”地位,强调了家长生育、养育的职责。生育是家长给予幼儿健康的生命,养育是家长要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行为习惯以及学习习惯。在各种习惯的养成教育中,家庭所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举足轻重的。

教师在整个教育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正如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在论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关系时所说:“学校应当领导家庭”。这是因为幼儿园是专门的教育机构,幼儿教师是专职的教育工作者,应该比家庭更懂得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掌握科学的幼儿教育方法。在幼儿园课程的实施中,70—80%的课程来源于教师的预设,20—30%的课程来源于幼儿和教师的生成。教育过程中,教师要不断思考教学内容是否适合幼儿的需要,是否能够促进幼儿的发展,反思教学方法是否符合幼儿的认知特点和规律,是否能调动幼儿参与的积极性。因此,将教师定位于主导作用,是不能否认的。如果只是将教师定位于“服务于幼儿发展的技术性工具”,这是对教师作为生命个体的本质的否认。但是,幼儿园教师处于主导地位,并不是说时时处处以幼儿园、以教师为中心,也不是说幼儿必须服从于教师,教师在活动中总是牵着幼儿的鼻子走,控制幼儿的一切活动。而是说教师在教育的整个过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教师和家长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双方是密切配合的关系;教师要努力成为幼儿学习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双方之间是一种良好的、平等的师幼关系。

在幼儿园阶段,提倡并实施“三主”教育是科学有效的。因为只有在幼儿园阶段,家园配合最密切,家长发挥的作用最大。试想一下,在家庭中,家长与婴幼儿之间是一种纯粹的“亲情依恋”关系,家长给予幼儿经济及物质方面的帮助,给予生活方面的细微照顾。但是随着幼儿年龄逐渐长大,到了小学、中学或者大学阶段,孩子在学校与教师、学生建立起一种学习上的伙伴关系,逐渐代替了家长与孩子的亲情依恋关系,家长发挥的作用逐渐减弱。幼儿园正是这种关系发生转移的过渡时期,幼儿园实施的保教结合、教养并重充分证实了家园配合是最密切的。如:幼儿生活上的照顾、行为习惯的培养,由原来家庭一方负责转变为家庭和幼儿园教师尤其是生活教师两方负责。正如陈鹤琴先生所说:“幼稚教育是一种很复杂的事情,不是家庭一方面可以单独胜任的,也不是幼稚园一方面能单独胜任的,必定要两方面共同合作方能得到充分的功效。”家园之间配合得好,形成教育的合力,就会达到5+2大于7的效果;反之,则会出现5+2=0的现象。那么如何有效实施三主教育,促进共同发展呢?我们幼儿园经过多年的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1 2 3 4 5 6 7 后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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