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迟浚 发表于 2016-11-17 23:25:11

鹤庆两男子使用捕鸟工具捕获红隼被刑拘


红隼
11月3日上午8时30分,鹤庆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新生邑小学西面农田里有两名男子使用工具捕鸟。”
民警将正在捕鸟的两人现场抓获,发现涉案面包车内有捕获的疑似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红隼1只,疑似“三有”保护动物斑鸠29只及大量捕鸟丝网等工具。
经查,嫌疑人赵某、陈某为黄坪镇人,赵某发现坝区农田里野生鸟类较多,便邀约陈某于11月2日用捕鸟丝网等工具猎捕野生鸟类。目前,二人已被刑拘,捕获的野生动物已放生。
10月31日,云龙县森林公安局天池派出所接报:有人在山上诱捕野生候鸟。民警在青龙山发现一只用于引诱候鸟的野生秃鹫及诱捕设备。
野生秃鹫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它已获救,择机放生。
云报全媒体记者 吕世成 文 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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