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杰东 发表于 2016-12-2 11:23:03

大理安全“高压线”不应事后才“带电”

近期,重特大事故频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在刺激民众敏感神经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红线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严重不落实、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等突出问题。
首先,“查”要到位。安全生产排查不能走马观花、浅尝辄止,更不能在办公室编记录、做表册,必须将网眼织得更密、将排查做得更细,确保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没有死角、不留盲区。只有安全监管部门时刻绷紧思想上的弦,时刻保持高压态势,才能最大限度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
其次,“责”要追实。责任追究必须从重、从严,不搞“以罚代法”,不论人情关系,不讲面子问题。“法之威严,在于执行”,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条款,一条一条处理、一项一项落实,才能彻底根除相关责任人的侥幸心理。
再者,“改”要彻底。不能只考虑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而要紧盯生产背后的安全隐患问题,发现一处、落实一处,查到一起、整改一起。整改落实不能随随便便、敷衍了事,必须达到整改要求,实现整改目标,才能重新投入生产,用真改、实改为生产安全保驾护航。
安全生产要做到以人为本,就必须防患于未然,不可“马后炮”,更不能“事后诸葛亮”。只有安全“高压线”时刻“带电”,随时保持高压状态,才能让生产更安全,让民众更安心。
大理日报 张育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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