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查组到大理进行督查
5月22日至23日,以省纪委机关党委书记师红梅为组长的省文明委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第四督查组到大理,就大理文明城市创建推进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大理镇龙下登村、五华社区、大理古城、市创建办、榆华社区、全民健身中心广场、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少艺校、龙溪市场、大交集团等地,实地检查了乡村及社区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推进情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广场建设及氛围营造工作情况、窗口服务单位文明服务工作情况及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情况。
督查组指出,大理州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各项工作长抓不懈,相关组织机构健全,宣传发动深入,创建文明城市氛围浓厚,对标对表推进工作,创建效果明显。
督查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创建文明城市为载体,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及投资环境,打造城市品牌,提升城市软实力,提高城市知名度,推进经济蓬勃发展。要抓住薄弱环节,攻坚克难,对照工作体系及方案,进一步梳理问题,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实行长效管理。要巩固成果,创新发展,坚持把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及建设幸福新大理与创建文明城市有机结合,使之相得益彰。要坚持创建惠民,倡导共建共享,真正实现创建为民、创建惠民。
下一步,我州将进一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整改计划和清单、挂图作战、责任到人,倒逼时间,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配套。进一步抓好宣传工作,加大公益广告和入户宣传力度,提高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整改,在提升市容市貌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城市形象。进一步完善措施抓好推进,确保按时按质落实好各项创建任务。进一步强化督查抓好落实,不断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力争实现创建目标。
州市相关单位负责人、州市创建办负责人参加督查工作。
大理日报 辛向东 杨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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