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0000 发表于 2017-9-12 21:05:30

大理等云南4城入选全国第三批“城市双修”试点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将保定等38个城市列为第三批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的通知》,继三亚首个试点城市和福州等19个第二批试点城市后,将保定等38个城市列为第三批“城市双修”试点城市。其中,我省昆明市、保山市、玉溪市和大理市等4个城市入选。
开展“城市双修”是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要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城市双修”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足城市短板的重要任务,作为治理“城市病”、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有助于全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第三批38个“城市双修”试点城市是从各地申报的47个城市中,经专家评审遴选出的,包含了省会城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和县级市,有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城市和老工业城市等不同性质、规模和类型的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试点城市的任务是践行绿色发展新理念新方法,探索推动“城市双修”的组织模式,先行先试“城市双修”的适宜技术,探索“城市双修”的资金筹措和使用方式,建立推动“城市双修”的长效机制,研究形成“城市双修”成效的评价标准。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通过组织专家考核、召开试点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对试点城市的督促指导,并搭建宣传平台总结推广各试点城市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案例,通过“城市双修”,提高各城市的生态宜居性和可持续性,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云南日报 记者 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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