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ina 发表于 2017-12-13 09:29:49

云南省基层调解网络越织越密


化解纠纷 省司法厅供图
“叮铃铃”,大理州巍山县南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江洪波的电话响了起来。“不好了,因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死者家属把红河源路堵了。”挂掉电话,江洪波迅速带领工作人员赶往现场。交通要道被堵,事态已然非常严重。
事故现场,死者家属情绪激动,把肇事者围起来,一场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耐心安抚家属,详细分析事故责任……经过江洪波和同事近2个小时的劝说,双方情绪逐渐缓和下来,同意协商解决,交通得以及时恢复。
在全省各地,每一天都有大量的矛盾纠纷被及时化解,这得益于基层人民调解作用的充分发挥。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1年《人民调解法》正式实施以来,全省16918个组织、204169名人民调解员共排查纠纷556万件,调解纠纷516万件。
“在实践探索和深化改革人民调解制度中,我省从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破题,切实做到人民调解为人民。”省司法厅基础工作处处长刘绍洲介绍,目前全省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6918个, 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399个,村(居)调委会14199个,实现了建制乡镇(街道)、建制村(居)全覆盖。
全省各地在健全完善村(居) 传统型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人民调解的组织类型, 发展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 推动建立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探索在大中型企业、集贸市场、妇联、流动人口聚居区、旅游景区、商贸区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了道路交通、医疗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物业纠纷等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以人民调解员个人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 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网络。
有了健全的人民调解网络,还必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刘绍洲介绍,全省现有人民调解员204169人,为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各地司法局还与相关部门协商,联合推动人民调解员“一员多用”,目前已有1929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29490名人民调解员担任村(社区)网格员,有效提升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调解技能和社会公信力。
此外,我省还创新发展三级联防联调工作机制。建立了以普洱市为中心的临沧、红河等7州市,以楚雄州为中心的昆明、普洱等5州市的省内行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工作机制;完善了云南与川、黔、藏、桂等省所有接边地区的联防联调协作机制;重点推进我省与邻国接边地区调解组织建设及联调机制的建立完善工作。2016年,我省与国外接边的普洱、文山、德宏、红河、临沧、怒江和西双版纳8州市共调解涉外矛盾纠纷762件,成功率达90.2%。
做好调解工作必须加强部门联动,各地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配合机制。截至目前,在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组织60个,在人民检察院设立人民调解组织35个,在基层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组织293个。同时,各地积极探索好经验好做法,楚雄推出了“一网络五调解九中心千组织万调员”大调解工作机制;保山施甸推行统一收案、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的“四统一”工作运行模式,为构建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积累奠定了良好基础,有效推动了矛盾纠纷提前预防、及时化解。
云南日报 记者 尹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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