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抓实乡村振兴基础工作
记者近日从州委农办了解到,州委八届三次全会将乡村振兴作为今后3年必须突出抓好的四件大事之一后,我州主动作为,采取建立机构、制定意见、编制规划、选择试点、压实责任、强化保障六项举措,抓实乡村振兴基础工作。建立机构,搭建工作平台。在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基础上,成立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大理州“三农”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推进组,具体负责重点工程、重点计划、重点行动、重点方案的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对应建立相应工作机构。
制定意见,明确工作思路。根据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的贯彻落实意见,研究制定州级和各县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目前,州级已完成文稿意见征求工作,即将报审。
编制规划,设计工作方案。在统筹谋划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工作的基础上,科学编制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县市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选择试点,探索工作经验。在抓实脱贫攻坚和“三农”工作的基础上,着眼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各县市分别选择能够探索出方法、经验和模式的1个乡镇、2个行政村,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厕所革命”两项工作入手,开展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目前,各县市乡村振兴试点规划编制工作正在进行,预计今年9月底以前全部完成。
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全面推行大理州“三农”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责任制,实行领导责任制、重点工作责任制、定期巡查制、定期通报和报告制、追责问责制、考核激励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强化保障,助推工作见效。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体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社会资金投入;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支持、参与乡村振兴,拓宽社会参与渠道;鼓励工商企业和社团组织的人才、智力、资金流向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强化人才、资金和智力保障。
通讯员 郑学美 记者 施贵兴 (大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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