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多举措强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近年来,大理市不断创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模式、强化服务意识、广泛宣传劳动仲裁政策、加快案件办理效率,有效化解了全市辖区内劳资纠纷,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扩大仲裁宣传力度。深入企业围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扩大宣传,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把仲裁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为事前预防,帮助各类企业守法经营,增强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遵规守法意识,促进劳资双方提高法制观念,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基础。
健全仲裁办案机制。实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建议制度,结合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出用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问题,并分析可能导致的负面影响,引导用人单位实现人力资源管理法治化,发挥劳动争议仲裁调整劳动关系的导向功能。
提高仲裁办案效率。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把办案质量关。对受理范围的劳动争议案件从快立案,按期结案,做到程序合法,裁决公正。同时抓好庭审前、庭审后调解,提前消除纠纷,解决争议。
强化仲裁服务意识。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合理诉求,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疏导关系、协调利益、理顺情绪,有效化解当事人心中的积怨。同时设立接待咨询服务、公开办公电话及办案程序,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信必复、有理必诉、有诉必理,让广大人民群众申诉有门,维权有路。
据统计,2018年1月至今,大理市共接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77件,不予受理16件,受理61件,其中调解结案26件,裁决结案9件,撤回申请11件,未结案15件,涉案金额共计157.77万元。
通讯员 陈跃峰 (大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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