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金花 发表于 2018-11-12 11:11:47

大理“放管服”改革纳入年度综合考评指标

  原标题:我州将“放管服”改革纳入年度综合考评指标体系
  今年,我州修订出台《州直部门(单位)综合考评实施办法》,首次将“放管服”改革(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纳入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初步建立了“放管服”改革考评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五个为”“六个一”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政策措施,我州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提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的65条具体措施。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全州州直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我州修订出台了《州直部门(单位)综合考评实施办法》,并制定了《2018年度州直部门(单位)“放管服”改革综合考评实施细则》,明确了考评内容、考评范围、考评标准和考评方式。
  考评内容主要围绕“放管服”改革目录清单管理、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提速增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日常工作衔接落实等方面,对“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考评。考评范围包括涉及“放管服”改革的39个州级部门。考评标准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方式,采取逐项扣分的方法,每项分数扣完为止,最后将百分制评分折算为二分制评分,即为综合考评的实际评分(最多扣2分,最少扣0分)。考评方式采取部门自评、编办考评、考评办审定的方式组织实施,或者由考评办统一组织实施综合考评。(通讯员 王爱国)
文章来源:云南网: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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