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廉租房先租后售 不购买不会“强制腾房”
日前有媒体曝出,大理州鹤庆县要将廉租房出售,且拟定出售价格为每平米2300元,一次性交清房款。对于原先廉租房的住户,若不购买就将被腾房。消息一经传出,引起热议。5月4日,鹤庆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发布《鹤庆县廉租住房先租后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阶段工作情况通报》,确认鹤庆县正在拟定《廉租住房先租后售实施方案》,称出售价格还未确定。
通报:据文件拟定先租后售方案
通报称,鹤庆县据云南省住建厅、省金融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关于做好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工作的意见》(云建保〔2012〕876号)文件通知,正在拟定《鹤庆县廉租住房先租后售实施方案》,并征求有关职能部门、保障性住房入住户的意见,方案尚未正式发布。
通报给出了廉租房出售价定价依据,由基准地价、建房成本价、相关配套设施成本价构成,经核实后将向社会公布。并称目前廉租住房出售价尚未最终审定,入住廉租房住户按自愿原则选择购买或租赁,购房户购买条件是:入住满一年以上。购买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确须转让的,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回购。
回应:不购买住户不会“强制腾房”
昨晚,记者与鹤庆县委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他表示,网上说的廉租房定价2300元每平米并不属实,目前价格还未确定,会综合考虑廉租房住户的意愿、鹤庆县的实际及成本价等因素,对于不购买的住户也不会“强制腾房”。
通报中,云南省住建厅、省金融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关于做好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工作的意见》(云建保〔2012〕876号)文件是鹤庆县拟出台廉租房先租后售实施方案的“理论依据”。这名工作人员表示,“若没有文件做保障,政府哪敢。”
记者查询网络,发现2011年7月曾有媒体报道,昆明此前也有提出拟“试水”廉租住房先租后售的新举措。此前出台的《昆明市实行廉租住房先租后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今后廉租住房将实施先租后售的政策,廉租住房出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并按照成本价或略低于成本价的要求制定本地出售价格,出售价格原则上不能低于成本价的70%。
《意见》中还规定,凡符合昆明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范围,且有自愿购买意向的家庭,均可申请购买廉租住房。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可以向县(市)区房管(建设)部门申请购买现租住的廉租住房,由县(市)区房管(建设)部门征求民政部门的意见后审核批准。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我省及昆明市确实依据相关政策提出过廉租住房先租后售的想法,但目前我省暂未开始实施其试点。(云信 吴奔明)
责编: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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