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定行为但不要否定儿童——自尊心保护_婴幼儿心理健康教育
――对于必须否定的行为,成人也要表达对儿童的接纳如果孩子不能说不能碰,只能像一个瓷娃娃一样捧在手里,不会形成勤奋、努力、负责的人格特征;一个孩子丝毫不顾忌他人的感受,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也不会形成关爱、互助的人际关系,获得同伴的尊重。因此,当儿童的行为明显不当,特别是态度明显不当,必须给出否定性评价时,父母和老师也不能隐瞒自己的观点,而必须明确地、真实地告诉孩子,这样做是不对的,是父母和老师不满意的,是应该改正的。
我们同时应该知道,接受成人对自己偶尔的、客观的否定性评价,可能导致儿童自尊的暂时降低,但不会影响其对自尊的追求――即不会导致自尊心的丧失。所以,父母和老师对儿童明确真实地批评,可能暂时性降低其自尊――因为他确实做了应该否定的事,但不会丧失其自尊心。
古人说,攻人之过勿太过,要思其堪受;教人之善勿过高,要令其可从。就是提醒我们,当批评他人的时候不要过分苛刻,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这对于教育孩子来说,也是重要的。
关键在于,成人的否定应是对行为的否定,而不是对孩子的否定。即在批评孩子的行为时,要明确地告诉孩子——你不喜欢的只是他的这种行为,而并非他本人。可以选择“你这样做,妈妈很伤心”、“我们对你这种行为感到很失望”这样的语句来批评孩子。这样说一方面表示了对他的期望,另一方面也不容易使他产生逆反情绪。
相反,如果家长一味地斥责孩子,特别是使用“调皮蛋”、“笨蛋”等涉及人身评价的否定性评价,则很有可能让孩子伤心,并形成“自己”不可爱、是笨蛋的自身评价。
案例:“调皮”孩子的妈妈
美国有一本叫做《大卫,不可以》的图画书,曾被1998年《纽约时报》年度最佳图画书;1999年被美国图书馆学会作为“每个人都应该知道的一百种图画书”推荐。 1 2 3 后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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