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家和他的作品,很少能做到“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两者总好像孪生子,被人为地捏合在一起。自从莫言暴得大奖,大家对他的态度也暧昧起来。他的作品读的人自然多了,而他本人,爬上去上下通读的亦不在少数。
从瑞典回来,莫言出了一本书叫《盛典:诺奖之行》,记录的是他去斯德哥尔摩领奖的整个过程。这种钦定之作除了当文献,没啥看头,唯独中间收录了七八则莫言日记, 细腻可读,让人一窥莫言的真人。
给我印象很深的是,莫言还是那个“莫言”(指莫言两字的本意)。比如一到斯德哥尔摩,他一看来接机的是一辆崭新的宝马,“心中便有几分怵,因为在中国,宝马车似乎已成为专门欺负小民的车辆”。
这一闲笔,就很老实地交待了莫言的心理模式,他似乎在生活中是不太有我们通常想象的那种文学家的思维,而是站在一个非常低的老百姓的立场。
接着,他不厌其烦地写自己的社会经验:每次从机场出来,“因为怕去的地方太近让出租车司机不高兴,我总是提前准备好一盒烟,先递上烟,然后再说到达地点”。
2、
在刚到斯德哥尔摩的两天,莫言两次在日记里提到外界对他个人“懦弱”的指责,近乎激动地为自己辩白: “我是一个生怕让别人不高兴的人,多年来,那些邀请过我去参加他们的活动的人都可以作证,即便他们安排的活动让我筋疲力尽,我也是尽力完成,生怕让那些等我的人失望,生怕因为我的‘个性’和‘风骨’而让朋友为难。”
他近乎倔强地写道:“因此,我也被人讥为‘懦夫’或‘乡愿’。其实,脱下马甲,大家都是差不多的人。” “出租车司机其实也是弱势群体,与他们争斗,实在也算不上英雄好汉。”
哎呀,隐忍如莫言,也终于受不了众议的编排,像个负气的孩子为自己呼号。
一方面,他本人(包括外形)很少沾染艺术气息, 在生活中又是很务实很平坦的一个人,没脾气,甚至拿自己的秃顶打趣,这或多或少已经是他的生存经验或武器。另一方面,你可以看到莫言有很多细致的心理,风尘仆仆乍到斯德哥尔摩,莫言提出希望先去饭店,“换一下衣服,洗一把脸”,“这是我多年来第一次向主办方提出自己的要求”,不是为他自己,而是“因为我太太确实太累了,我为她才这样”。
把这样的生活琐事放大写出来,是莫言肚子里太空了?还是他的基准点就是很平民化的一个人?有些段落你可以读出莫言的知识面并不那么宽广:在他住的诺贝尔套间墙上,有一些诺奖得主的照片,他“只从中认出了德国作家君特.格拉斯”。
另一幅合影照片,一位不知何年何奖的得主,将脑袋歪在右侧另一位得主的肩膀上,一脸搞怪表情。莫言又来了兴致,刷刷写道:“我很欣赏这些敢于出点小风头的人,但我自己做不来,这无关胆量,只是因为害臊。农村大多数儿童所受的教育,使我们在将近二十岁时,在人前都不能流畅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这是那些出身豪门或知识分子家庭的人所无法理解的。”
3、
我很能理解莫言大叔的感叹,作为在传统教育中长大的一代人,此种胆小心理概莫能外。但我真的要感叹,莫言真老实,一点不故弄玄虚,处处抢先表明乡下人的身份,面对先天劣势,是一副极其淳朴开明的姿态。他又真不老实,反反复复拿这些根深蒂固的传统当挡箭牌,来掩盖他被压抑的人性欲望,这是否要归咎于童年时期埋下的深深畏惧?
这份畏惧感有多强烈,以下段落可以看做莫言的自白: “我从来都喜欢独来独往,当别人胁迫我干一件事的时候我从来不干,逼我表态的时候我也不会表态,这是我几十年来一贯的态度。”
“如果让我即席演讲,基本上可以做到字正腔圆,但如果让我当众念稿,就会南腔北调。”
“最初我也想穿件‘唐装’去参加颁奖典礼与国王晚宴,但一想到满台燕尾服中出现一个‘唐装’似乎也很不协调。说实话我从小怕穿新衣,因为在我们那儿,谁穿新衣谁就会被讥讽。我有一位叔叔比我更甚,有一年婶婶为他买了一件新衣,他放在土里搓了搓才敢穿在身上。”
这种表面上的不自信和自甘平庸,该怎么理解呢?莫言像一道试金石,试出同样加在我身上的种种束缚。和内心的坚持、独立、反叛相比,这些是否仅仅是一种拟物伪装?莫言看上去是最中国化的,让人有一种平视乡亲的毫无威严感,但他是不是也是保持天性,大智若愚,值得尊敬的一个人呢?
莫言当初获奖,在我身上是激起了极其矛盾的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一种是激赏其文采,由衷地敬佩,另一种是不屑其毫无”底线“的为人,隐约也对其创作持模棱的怀疑态度。这是否用一种”正义“的态度去左右他人的自由选择了?莫言为何不是当代的左拉?那他又为什么一定要成为左拉?我思考的答案是:任何人都不可复制。
(注,这一段,我的原文是"这种场面上的不自信和自甘平庸的处世态度",我的朋友果冻认为,这种表述还是不准确。莫言说自己脱稿出口成章,应该是一种不甘平庸,却不得不去念稿的矛盾心态。是一种对“有益的安排”本能的反抗。我觉得他说得对。对于莫言的”逆流“而行,是看做坚持个人的独立,还是视作怯懦自保,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见解。这真的是一块试金石。)
4、
在反偶像化的形象背后,莫言也写下了一些动人的段落,这是小说家的莫言精妙的观察力所在:
“我听到台下掌声很热烈。我回到座位上掌声还在继续。我看到了妻子、女儿和一些熟悉的面孔。我什么也没想,我一直在观察。”
“我看到前边的一对对男女,女的都挽着男的胳膊。我悄悄地对妻子说:‘你要挽着我的胳膊。’她说:‘那不让人笑话?’我说:‘没人笑话。’她便用手轻轻地扯着我的衣袖。”
“我十分疲倦,想回去睡觉,但随员告诉我不能走, 待会儿还要与王室成员谈话、合影。我与妻子先与王储维多利亚公主夫妇聊了几句。王储说:‘你在大使馆的讲话很好,你的演讲也很好。’我自然知道这是客套话。”
… …
这些描写无疑动人极了,写妻子的那段尤其是诗一样轻的笔触!而放在诺贝尔奖这样隆重的一个场合,谈这些鸡毛蒜皮,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对妻子婉约温柔的莫言,一个心肝灵清、不糊涂的当红炸子鸡。
5、
而莫言作为农民的形象太深入人心了,我们知道他喜爱书法,却不晓得他还听古典乐,那个艺术的莫言,那个写诗的莫言,都让人觉得微微的陌生:
“我会听着莫扎特的音乐去怀念我的童年生活,贝多芬的音乐也会让我热心澎湃。有时候听音乐听得热血澎湃,有时候听得手舞足蹈。”
“我也许是个潜在的诗人。将来也许我会出一个诗集。我一看别人写的诗,我就觉得我写得太土了,人家的诗都写得很洋,我写的诗可能就太好懂了,不像别人写的诗我都看不懂。”
到底怎样来理解我们的莫言呢?莫言发表过一份声明:“国内有家媒体用通栏大标题‘世无英雄,竖子成名’来评价我的获奖,我却认为,不是世无英雄,而是英雄太多,遂使凡夫成名。”
这段反击看去并不有力,人们要指指点点:莫言太不超脱了。而他自认凡夫的措辞,更让期待英雄的看客大失所望。说真的,他也许还是啥也不说,显得牛逼些。但莫言不是那样的人(他是一个以不牛逼显示其牛逼的人,因为”我生性如此“),就像他老父亲对他教导的“做人要有担当”,或他自称的那样:“我实际上是一个保守主义者”。
因为这样那样的缘故,他终于以一种俗人的姿态,陷入口舌相争的俗事中,这是莫言的选择,却让大批渴求奇迹、迷信牛逼的文学读者倒了胃口。
6、
莫言并没有败坏文学那副高贵的金肠子,莫言的犟,在他一直赤诚、坦率,乃凡夫俗子。他写小说,其他时候,和别的中国老百姓并无两样。
这,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我该干的事情其实很简单,那就是用自己的方式,讲自己的故事。我的方式,就是我所熟知的集市说书人的方式。”——让我们重温下这段著名的自白吧!
莫言有自知,也被诺奖所知。瑞典学院院士维斯特拜里耶在颁奖典礼上的致辞,开头即:“莫言是一个诗人,一个能撕下那些典型人物宣传广告而把一个单独生命体从无名的人群中提升起来的诗人。”
这个评价十分准确,虽然莫言不写诗,但与其说他是小说家,倒更像一名内心柔情的诗人。他继承的不是学院派的传统,而是拉伯雷和斯威夫特,那种雄壮澎湃,想象力腾升的说书人。
对于意外得奖,莫言在访谈中说起:“低调是我的本能反应”,他还提到了幸运得奖导致他“心中的惶恐”,“我有一种歉意,这是我真实的一种反应”。相信这绝非普通谦辞。
他用一种虔诚的方式提起自己的文学引路人福克纳,“即使到现在我见到他,肯定要向他鞠躬并拜他为师的”。是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给了莫言一根筋写”高密东北乡“的信心:”尤其像我们这种写乡土的作家,必须立足在自己最熟悉的、最亲切的或者最仇恨的、感情最强烈的地方,一辈子就写这个地方,在这个地方不断地往下深深挖掘,找到这个地方文化的源头,否则的话,你今天写海洋,明天写另外一种陌生的环境,很可能什么都写不好。这是福克纳对我最大的启发。”
福克纳的最大恩惠就是助莫言找到了写作的立足点,尽管两者气质相异,但这个基本点的确立无比重要。莫言的这段写作经验,也足以为其它写作者所借鉴。找到自己最佳的音质很重要。
7、
再回到莫言的那句话“低调是我的本能反应”,有没有觉得哪里不对劲?在应该欣喜若狂的时刻,却拼命压抑自己,低调不只是本能反应,还是无法冲破的心理模式。
我被那“本能”二字刺痛了。本能是什么?是条件反射。低调的人看上去是情绪操控高手,莫言就以好打交道在圈内著称,言谈间喜怒不形于色,总是有求必应。但这种本能的养成,是一日一日驯化所得,说它是深重的奴性也不为过。它来自童年深处,更来自历史深处。
莫言自述:“我的父亲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人。我们兄弟姐妹在少年时期见到我的父亲就像见到老虎一样,十分害怕。”“我从小就是在我父亲的这种威风下被吓出来的。”莫言的老父亲读过三年私塾,学过儒家的经典,本质上是一个受到儒家思想熏陶的乡村知识分子。这样的父亲是最典型的中国父亲。
而乡村知识分子对子女的要求就是严格,“对人宽,对己严”。什么是一个农民子弟安身立命的人生准则?莫言的父亲只有五个字:“无功不受禄”。“只有我用劳动换来的,我吃住用,才心安理得,“莫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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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浮的文人调子,得瑟的市民心态,一律被过滤掉了,换成谨守本分,如如不动的农民式的随活。这种随活虽然在时下被网络深刻改造的流行文化中并不受待见,却时刻活在大多数中国人的日常生活里。当然,你也随时可以把“随活”二字换成“狡黠”。莫言的性格是灰色的、不出众的,但他的作品却意外鲜明地飞扬,他写性,完全是大写的性,这种粗野大胆,大概只有固守西北的张贤亮可以一拼(而另一些作家正巧相反,有一个人所共知的倾向性,作品却暧昧不明,偏巧近来一些受欢迎的年轻作家都有这样的特性,看了让人不明所以然,什么时候含混成了审美的对象?)。
关于莫言的段子冒出来很多,最让我沉思的,是记录在王安忆和张新颖《谈话录》书中的一则。莫言的大哥在华师大读书,假期回到家乡,和同学介绍说:这是我父亲。他父亲就给了他大哥一巴掌,说什么是你父亲,我是你爹。
读懂了这则故事,就理解了乡下人莫言。他看似毫无诗意,性格内敛压制,这只是他顺应生活的外壳(你要理解为中国式外壳也行,现在我更认为是普适的,也就是说,到了外国也这样),在这个外壳里,有诗意腾跃、张扬肆意的内在创造力——后者正是对”低调莫言“最成功的反义词。(《盛典》书评/鼹鼠的红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