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记不起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爱上读书这一种活动的。总有一种很久远的记忆指引着我一本又一本一箱又一箱的来买书。那种很久远的记忆似乎可以追溯到很久很久以前。
那时候我还扎着小辫子,周六日不去不去公园不去游乐场,而是被妈妈拉着去新华书店。开始的时候总是不情愿的,但是因为新华书店旁边有一家很好吃的蛋糕店,所以也总是欣然前往。
还处在幼儿园时期妈妈就给我买书了,虽然我还都看不懂,只能让爸爸妈妈读给我听,但是当时却确确实实的对一本厚厚的《格林童话》爱不释手。
上了小学妈妈给我买的书更多了。看过了《悲惨世界》、《罗密欧与朱丽叶》、《哈姆雷特》、《巴黎圣母院》这样一切很有名的世界名著,还看过了许多女性名人传记。之所以读女性传记,我想是妈妈在小时候就想要给我灌输一种“女人也要靠自己去成功”的思想吧。
我妈妈是疯狂的读书爱好者,上大学的时候便在校报上频频发表诗歌散文等。每次妈妈买了书都要在书的扉页上给我写下“书香伴人生”几个字。后来等我的字写的漂亮的,妈妈便每次只写下“书香”两个字,由我自己来补上缺掉的“伴人生”。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明白,好的书是有书香的。
这些年多多少少是读了些书的,初中的时候读言情小说,一打一打的买书,每个月的零花钱都去买书了,有时候宁愿不吃饭也要去买书。我想书很少有不好的,比如即便是言情小说也给了我很多的帮助。初中时疯狂的痴迷,于是每天不分昼夜的写摘抄,仿照着其格式写自己的矫情文。以至于后来可以把看过的最喜欢的基本言情小说完完全全的从头到尾背出来。
书虽是有书香,但是这些年,经手的书不少,却很少真正闻到过书的香气。现在科技进步快,难免印刷书籍的机器也会出现革新,也会让书丧失掉书的香味儿。
但是这本《顾城的诗 顾城的画》确实让我觅回了失散已久的书的香气。打开书页,纸张是泛黄的,都说泛黄的书页可以保护眼睛,但我觉得是因为泛黄的书页没有那么多的化学漂白成分,材料更接近天然,所以才会让人在内心潜意识地产生与其的亲近之感。
看这本书之前对于顾城的认识只囿于那首著名的“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以及“远和近”。但在读了这本书之后对顾城才有了多一些的认识。只是在触到文字的那一瞬间,然后感觉惊为天人。
顾城的文字里,隐隐的透露出一种天真。他是一个任性的孩子,是一个对于光明极度渴望的孩子。书里收集的诗时间跨度很大,从顾城十二岁开始。
对于写作这件事,我想有人为钱而写作,有人为成为作家而写作,有人为出名而写作,而有人写作什么都不为。顾城就是属于这最后的一种。因为他的诗,从十二岁到他成年,到他成婚,到他拥有自己的孩子,到他离世。有一些字里行间的东西,是永远都没有改变过的。比喻任性、纯真。
我想这些诗句始终不是一个地球上存在的人会写出来的。他的眼光可以延伸到宇宙的亿万光年之外,看到浩瀚的宇宙中的生物所不能看到的一面。比如他可以看到被树枝戳破了的天空的幕布透出的光亮便是星星和月亮,宇宙最开始是一串葡萄之后颠沛流离的失散成为了今天的星系。
他还说,他是一个快乐的木匠,推出的刨花就是他制造的浪。虽然没有金钱绸缎,但是全世界的帝王都不会比他富有。
他还说他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他热爱光明,想要创造没有黑暗的世界,让所有的眼睛都习惯光明。
光明,这一个词语在顾城的诗里总是频繁的出现。而这是不是就代表着这是他内心深处最原始最深切的渴望。
合上书后,心里还是久久的不能够平静。依然为一个自始至终从未长大的孩子,一颗无比干净的心灵而打动着。不能自已,又打开书,方后,闻到的是久违的书的香气。(《顾城的诗顾城的画》书评/蹦蹦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