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反动集团,把持校政。所谓的“反动集团”,据说是所谓的“四兄妹”,中心人物是聂崇岐、齐思和、沈迺璋、陈芳芝。按照清算大会上的发言来说,这些人都是地主阶级、买办、反动分子、美帝间谍、反动派走狗。他们的主要手段,是以“拒、挤、打、拉、提、摆、掩”七个字来控制人事。所谓“拒”,是“拒绝进步人士”或共产党员如光未然、郑民初等来校担任教授;“挤”是排挤校内的进步分子如沈志远、翁独健等;“打”是打击校内的进步力量;“拉”是拉拢可以被利用的人;“提”是提拔党羽;“摆”是把既不能“挤”又不能“拉”的人当作花瓶摆在那里;“掩”是掩护校内的美帝分子(西籍教授)搜集情报。在这七字诀的控制下,他们一面成为陆志韦的智囊团,一面组成“骂人团”,把持校务,“打击进步力量”,“包庇美帝间谍”。
(二)执行“美帝文化侵略政策”。据说,美帝是通过陆志韦、范天祥、梅贻宝等工具,保持燕京这个“文化侵略堡垒”,继续在中国的内部进行侵略活动。陆志韦在北平解放前,不主张燕大南迁是有目的的,而且解放后陆志韦依然和“联合托事部”保持联系,接受托事部的命令,与司徒雷登等人通信往还。“解放前后一贯和美帝国主义勾结,抗拒新民主主义文化教育政策在燕京的贯彻,保持美帝文化侵略。”“已暴露反动面目的人撤退,有的回美国,有的留在大陆边缘的台湾及日本、东南亚保持活动,有保护色的反动人物继续留校,以强调宗教自由、学术自由为外衣,同时尽量保持私立、行政经济独立。具体事例包括,在庶务课的仓库中,查出了美国国旗和国民党国旗,已离校的蔡一谔、梅贻宝、王克私等人的箱子,司徒雷登的寿礼,以及范天祥的日记,陆志韦和上述人的通信。”
(三)一贯抗拒公立。因为陆志韦一直是仰仗美国人的钱来办燕大的,所以他“一贯抗拒人民政府收回主权”的燕大改公立政策。陆志韦曾于北平解放后—1949 年5 月,写信给在南京的司徒雷登说:“如果纽约方面在二三周内没有信来,我们只有两条路可走:或是解散整个机构,或是交给政府。我赞成前者的办法。……我是被派坚守岗位的,否则我对行政工作并不感到兴趣。”另一个文件是范天祥的日记,1951 年1 月3 日,范天祥的日记如此写道:“我想陆志韦喜欢私立有几个原因:一、宗教学院能被照顾;二、我们(有)一点更多的自由;三、当美国和中国交好时,由于保持私立,使我们更容易继续(办学)。”其他的如陆志韦不止一次写信给托事部,表示“非常欢迎”“国外经济援助”,希望“美国托事部能照顾多久就照顾多久”,由此种种,陆志韦在解放初派人到石家庄去见毛泽东,要求燕大改为国有的一段事实,就变成了谎言。虽然在陆志韦被清算以前,燕大已经在陆志韦的主持下改为公立了。
(四)破坏“抗美援朝运动”。陆志韦这一项罪状的最大证据,是他不但没有参加《反对美国占领台湾宣言》,而且于1950 年10 月28 日写信给美国托事部副秘书威廉·凡,说:“最近有一批曾经留美的人,发表了一个反对美国侵略台湾的宣言……我之所以拒绝签名,有人以为是怕燕京所接受的大量国外援助会受影响,这也不是全无道理……事后才知道我原来还被期待作为主要的签名人之一。”其他的还有,比如,中国出兵前夕,陆志韦制造“恐美”空气,他说:“政府要是有力量表示,早已表示了,现在不是不肯,是不能。”又说:“大家对美国的力量估计得太轻了,美国是活老虎,不是纸老虎。”“打起来,美国不一定败的。”陆志韦曾经为范天祥、夏仁德(均为美国籍)在“抗美”声中作解释。又如陆志韦不肯捐钱去“抗美援朝”……
(五)其他。除了上述各点是“荦荦大者”之外,其他较小的“罪状”。
也不在少数。例如贪污,浪费,供给美国情报,拿中国灾民做生理实验,经常散布“亲美反动言论”,利用用图书馆“毒害青年”,迫害图书馆同人,迫害工友,伪装清高,等等。(《燕京大学:1919-1952》书评/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