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一篇关于马拉松的介绍,说马拉松被称为“世界上最孤独的比赛”。有人也曾说过,跑步的人都是傻瓜,是孤独患者。
一直以来,我都这么认为,这个运动极傻,既没有球类运动的热血汗水,也没有游泳单车的速度优雅,一个人默默的绕着圈圈跑。。直愣愣的延着直线奔。
跑步的人是傻瓜,但有时人变傻是有原因的。
第一次接触这项运动(不是马拉松,只是学校的越野赛),是在高三的时候,因为我的短跑赢得了第二,学校给我报名参加市区的越野比赛,还给我准备了两罐葡萄糖和一块德芙。我们参赛者被保护的如同太上皇。有人拎包,有人提鞋,还有人专程为你把葡萄糖打开喂你喝下。好吧,我承认我瞬间接受了“傻”。
参加这类群体活动,几千人聚在一起(马拉松要上万人),在平时车水马龙的快车岛上奔跑,有种青春回忆,与大队人马的呼吸心跳,沿着一路风景的专道奔跑,就真的跑步了乐趣,跑到物我两忘,挺纯粹的享受。这是自己面对自己的美妙时刻。
跑步是本能,也是自由的。盲目的热情和一点对自由的向往都构成了一种诱惑力。然而当你真的决定要参加一场比赛,光是轻松的心态显然不够,能够真正支持你快乐跑步的既不是恋人的微笑,也不是孩子般的勇气,而是足够的体能和健康的身体,只有当你跑得轻松,赛道和它周围的一切才会变成风景,否则你回陷入和身体抗衡的运动本身,你只会想,继续还是放弃。To be or not to be,莎士比亚也许也跑过马拉松吧。
马拉松,说简单点,就是重复穿越身体的极限,极限之前痛苦得要死,极限之后会有短暂的飞翔感。
长跑界有这么一句话:“撒哈拉超级马拉松是极限长跑者的殿堂,没有走撒哈拉一回,就不是正牌的长跑男儿”。林义杰的马拉松,超越了生命的极限。就像林义杰自己说的,他共有四条命,已经死了三次,一次死在了戈壁,一次死在了巨丘,一次死在了病痛,最后一命留给胜利。 文中有很多他脚掌磨破掉皮惨不忍睹的图片,用现在的词儿形容就是“重口味写真图”,简直戳进你眼里,让你不寒而栗。但他仍要坚持,是毅念与责任感驱使他前进,他要靠双脚写台湾的剧本。亚洲第一杰!
阅读这本书,你会感觉自己置身荒野,与林义杰一同经历一场场的冒险。刺激、紧张、感动、喜悦。他青春的脸庞,可以看到生命的光彩,以及珍惜生命的感动,即使跑步没有带给他金钱财富,但却给了他丰富的人生经验,这是用金钱无法比拟的成就感——台湾这么多年来只出了一个林义杰。
当你准备成为一个真正的跑者,踏上起点,就应该知道,跑下去,没有捷径只有前行。(《不怕和这个世界不一样》书评/糖果有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