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初,我,一个马萨诸塞州波士顿的孩子,开始对音乐产生了兴趣。我们的起居室有一架Victrola牌留声机,它下面的柜子里,有些厚厚的黑胶老唱片,它们是如此脆弱,以至于在我长到足够大之前是禁止触碰它们的。爸妈买过几张热门单曲唱片,但我们拥有最多的,是那种看起来像相册的“唱片册”:有内页纸套的硬纸板包装,装有三四张甚至更多张碟,听时需要翻面或者每隔四分钟更换一次。我们听过贝多芬的交响乐、《Peter And The Wolf》,还有《Porgy And Bess》。
然后,似乎一夜之间,一切都改变了。单曲碟变小了,中间有个大洞,每分钟旋转45转。唱片变成轻巧、不易破损、每分钟转数为33 1/3的长时播放(LP)碟片,这听起来好多了,两面都能播放二十分钟,塞进有品位的封套里,还有照片和内页说明供你边听边研究。《Benny Goodman At Carnegie Hall》、《My Fair Lady》和《Errol Garner’s Concert By The Sea》——这些早期密纹唱片浸透我年轻的灵魂。
起初,流行唱片大多不过是热门单曲合集,但爵士和摇滚音乐家们热爱密纹唱片的播放长度和“高保真”声响带来的丰富可能性。正如作曲家们曾以交响乐的形式创造过辉煌,他们也开始采用密纹唱片来发表个人音乐宣言。Frank Sinatra的《In The Wee Small Hours》(1955)和Ray Charles的《Genius Hits The Road》(1960),成为我们后来称作“概念专辑”的那种唱片的早期范例。
在新的十年间,据公告牌(Billboard)统计,持久耐用的密纹唱片的销量超越用过即扔的45转唱片,卖掉四百五十万到六百万张——在美国的确如此。在英国则多用了八年,密纹唱片的销量才超过单曲和EP(慢速播放碟,含四五首歌曲)的销量。许多60年代产生的流行明星,都有个经典的成长曲线,即是以打榜单曲为开端,到变成“唱片艺人”而达到成熟期。他们的听众也跟着照做,从单曲到密纹唱片阶段,把它们作为热爱又珍藏的财富小心装箱,从家里搬到大学,再搬到第一所公寓。无论是听《Disraeli Gears》还是《Aretha: Lady Soul》,唱片成为百万条生命开放心智的里程碑:我们就是我们所倾听的音乐。我们通过唱片,紧跟20世纪60年代喧闹的文化争论:Bob Dylan用他辛辣的《John Wesley Harding》回答The Beatles奢华的《Sg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The Rolling Stones以回归本源的《Beggars Banquet》宣布放弃《Their Satanic Majesties Request》那种泛滥的迷幻乐。要是你仍然无法理解唱片狂热症,就去读读Nick Hornby那本娱乐性极强的小说《高保真》(High Fidelity)或者看那部电影,你就会懂了。
偶尔,当一张密纹唱片放不下所有音乐时,艺术家们会发行“双碟唱片”——有些是华而不实的巨怪,另外一些则是受欢迎的杰作,例如Dylan的《Blonde On Blonde》和The Who的《Tommy》。无论单碟还是双碟,经典的密纹唱片称雄了三十年,时间长得足以将前卫摇滚、朋克、迪斯科和早期说唱乐传递给世界。接着,1985年,一种革命性新载体降临了:数字光盘。光盘能播放一个小时甚至更久,具有嘶嘶声少、无刮声的明亮声响,而且从不磨损。但光盘还有两个弊端。第一,因为比密纹唱片要小得多,它们那种照片加说明的包装少了点图像冲击力;第二,正如吉他手们更偏爱真空管放大器,而不是晶体管放大器,有鉴别力的音响发烧友更偏爱密纹唱片那种较暖的声音——以乙烯基凹槽捕捉音乐声波的“模拟”状态——而不是光盘那种较冷的声音,光盘是将声音“数字化”为计算机代码的长字符串,印刻到发亮的金属膜上。
“黑胶卢德派”【译注:卢德派(Luddites)是19世纪初英国手工业者组成的集团,他们反对以机器为基础的工业化】的嚎叫都落了空。光盘,其声音迅速改进,从1988年开始超过密纹唱片的销售,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密纹唱片实际上已从唱片新市场销声匿迹,尽管后来有无数伟大的密纹唱片以光盘再版,常常还带上附加曲目。世界各地的音乐爱好者们渐渐同意,一张光盘可当成一张唱片——一种新型唱片,或许同样也是种令人欣悦的媒介,能承载有意义的音乐宣言。(确实,光盘能够不间断播放,这意味着有些密纹唱片以这种形式出现效果更好——想想Marvin Gaye的《What’s Going On》吧,作为连续不断的组曲听最棒。)另一方面,光盘对传统的唱片概念也提出了挑战。由于光盘将音乐保存为数码信息,所以其音乐以方便计算机采用的形式面向消费者们。到了2000年已无所不在的个人电脑,它们允许数码化的音乐通过因特网流通向世界,听众也开始一首首地抓取他们所爱的音乐,从合法和非法网站下载歌曲,然后烧成他们自己的光盘,与朋友们分享。这些趋势(我写此文时仍在改变)减弱了唱片相较于单曲的传统优势。但是没签约的乐队依然渴望签下唱片合约,而且大多数乐迷依然觉得要获得真正的艺术作品,还是应该拥有他们最喜欢的乐队制作并出售的实体光盘,将它们握在手中。
唱片如今已有半个世纪之龄,成为流行文化中的重要物什和经验已久。若说单曲像杂志和电视节目,那么唱片就像书籍和电影了。它们承载着一定的重量和影响力——《The Godfather》、《Thriller》和《Bridget Jones’s Diary》都触动过无数生命。对音乐家来说,做一张唱片,提出了作家和电影导演们所面对的同类挑战;这同样要求他们对卓越之境努力争取,也同样激励他们对财富名望充满野心。尽管唱片经常是协作完成的,但它们倾向于有一位占主导的作者——决不会总是主唱或主演奏者——和(通常情况下是)一位做幕后工作的制作人。正如书籍和电影,唱片以熟悉的形式到来,舒服地套入众所周知的类型,却依然能以新鲜的内容和新颖的风格令我们吃惊。当一张唱片千方百计地,或者凭借音乐魔力,打动易感的心弦,其音乐经由互联的媒体网络倾泻入广阔的听众世界,在服装和俚语方面开创新时尚,让一度的时髦乐迷立即变成憎恨那种让年轻人翩翩起舞的新声响的“老古董”。
听第一遍时,展开的唱片正如展开的书籍和电影,每一首曲目(或篇章、场景)都将我们一步步引领至未知领域,越过那些可怕的峰峦和平静的水面。随着我们数周数月地探索这张唱片,每次回放都能听到新的美丽之处。确实,那也许就是我们如何体验书籍、电影和唱片的最大区别:就算我们爱上一本书或电影,也不大可能重读或将这电影看上超过三四次。唱片陪伴我们数月,经常是数年。我们听它们没数千遍,那也有数百遍,尽管很少全神贯注;我们潜移默化地吸收乐句和诱惑,直到发现自己随着音乐唱歌、幻想着抱着吉他演奏,甚至音乐忽然就在我们的头脑中响起。
人们对于他们的黑胶珍藏和大量光盘所怀有的爱本身就是有力的证据,证明唱片是有价值的艺术品。作为一个靠暑期工和奖学金过活的大学生,我曾一小时一小时地浏览一箱箱密纹唱片,努力决定到底哪一张值得花费我宝贵的2.99美元。这个给自己的唱片内页说明写些古怪诗歌的Bob Dylan是谁啊?1968年的新年,在崭新的《滚石》杂志(Rolling Stone)光秃秃的阁楼办公室里,我们听过了《Magical Mystery Tour》(在美国发行为一张唱片),“All You Need Is Love”在我们头脑中回响。同年晚些时候,我们在旧金山刚开的Tower唱片公司排队购买“白色唱片”。Ray Charles刚刚去世后,我听着他最后那张唱片《Genius Loves Company》,泪流满面。
我们听着唱片跳舞、开车、争吵、大笑、做爱,音乐进入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灵魂。我们后来可能发觉有些唱片太孩子气了,但可能当时我们也很孩子气。那是不是一张Eddie Cochran、Fats Domino、James Brown、David Bowie、Led Zep、Funkadelic或Nine Inch Nails的唱片并不重要。正如Sly Stone乐队早在1973年的一张唱片里的所唱到的那样:“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是时候结束这篇前言,翻开书页了。我知道,你将在这伟大的唱片银河中发现几十张你的最爱,而且我希望,在翻阅本书时,你会再挑出一些列入你的清单——看《有生之年非听不可的1001张唱片》之前,你可能从未听说过它们。
本文作者是《滚石》(Rolling Stone)杂志创刊元老迈克尔?莱顿(Michael Lydon),应邀为本书作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