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春节长假收假后的第一天,鹤庆县公安局新闻办民警接到了2013年第一起微博报警。数小时后,报警人得到了退款。
3 _4 @& Z# L9 J4 m. n当天中午12时52分,网友小李(化名)在新浪微博“@鹤庆警方”私信报警,称其于2月12日与亲友一起自驾车到丽江游玩,途经松桂镇一个加水站,同车的王先生去上了洗手间,到达丽江后,王先生发现自己身上的钱不见了1000多元,反而多了几小袋核桃状的“神药”。王先生怀疑自己途中“莫明”被骗高价买了药。当时想报警,但是考虑到人生地不熟便忍住了。长假结束后,几个人回到玉溪,小李一直觉得不能就这样算了,于是小李便私信@鹤庆警方。
' ]" v! W$ W& T13时20分,鹤庆县公安局新闻办民警在报警人自愿的情况下,利用QQ工具向报警人核实了相关情况,获取了报警人的真实资料并进行截屏取证,同时获取了报警人提供的照片等证据,并移交松桂派出所处置。8 Z6 o% i& ]4 D0 w9 a: T, ~# q( ?2 s9 D
13时43分,松桂派出所民警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线索,初步摸清涉事地点进行了初步查证。经民警严肃批评,卖药者同意将药款退还给王先生。2 G2 ]( N5 N) n1 N6 a8 y+ Y" _
秦蒙琳 通讯员 陈钟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