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了,再不远行,我们只会没区别地老去。书面的话,如是说。
没有师傅,没有白马,但每个人都要有一场西行。书底的话,如是说。
我想了想,是吗?
在早几年,作者君是我的同事,也是好友,后来我两前后脚辞了职,不是同事,仍是好友。你知道,人生的某些吊诡之处,在于偶尔地,你会无法理解自己为什么和他/她会成为朋友。因为,不挨着啊!
比方作者君是旅行类图书的忠实读者,我甚至厌恶旅行本身;作者君会提及种种小范围的音乐,我比较喜欢在KTV里唱“闯码头”;作者君是完全意义上的文艺青年,爱旅行,爱生活,会约我在亲如家人的文艺小店吃饭,当然我只能颇不自然的向服务员提问:能给我瓶燕京让我先喝着吗?
尽管他和我是如此的不同,但我仍然喜欢他。当然了,直男之间的喜欢,只能出于自恋。我喜欢的点是在,他和我一样,自然不做作。
人到中年,会有一种时日无多的紧迫感,会越来越多的反省自己,最大的一个拷问是:我是不是忠于自己的内心。就好比绝命毒师里的老白,年纪大了,人要死了,搞了个制毒的事业,但是还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要拿“为了家庭,为了孩子”当做借口。到最后穷途末路,人都要死球了,才坦然接受了自己:草,老子就是喜欢制毒嘛。
忠于自己的内心,就是自然不做作,假如我是个平凡人,那就是个平凡人,假如我是个混蛋,那就是个混蛋。事实上,假如人人能忠于自己的内心,并且完全接受自己,那么“没区别地老去”其实不存在。这世界上的人和事,之所以看起来“没区别”,那只是因为有很多人也忠于自己的内心:去表演一个世俗的人。懂了吗?只是因为大家的表演,“看起来”没区别的老去了而已。
自然不做作并不是绝对的,他是每个人在拷问自己的内心之后,做出的一种选择。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态度,一种情趣。我认识一些很自然的人,完全不装,近似无赖,有时替他想,也不错。
近两年来,这是我第一次咬牙试图读完一本纸质书,但是很不辛的,在和作者君喝酒的无数天后的今天,我仍然只读到了第9页。
没什么想法,就只是说,不是每个人都要有一场西行。
与此同时,也深深地不喜欢那位在序言里身陷家庭斗争的朋友。你只是过一种你过的生活而已。假如你不喜欢它,那么再读一次:你只是过一种你过的生活,而已。(《这世界啊,随他去吧》书评/半辈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