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辛向东) 祥云县委、县政府切实担负起推进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采取多项措施,为项目建设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切实加快推进重大建设。" S, L6 r2 u% v: Q( S5 U" k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到位。坚持把重大项目建设作为全县经济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成立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考核领导组。各责任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在项目推进中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抓、促落实。二是整合督查力量,注重监督实效。坚持制度保障和监督检查两手抓,出台相关政策,为项目推进提供制度保障。整合纪检监察、县“两办”督查室督查力量,成立重大建设项目督查组,把全县137个重大项目纳入重点监察范围,既注重监督实效又避免重复监督执法,以每月定期1次和月中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三是紧盯重点项目,全程跟踪问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在重大建设项目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工程快上马,干部不落马”的工作出发点紧盯重大项目和惠民工程,综合运用监察建议、行政问责和纪律处分等手段,推进工作提速、加快项目见效,既清障护航又扬帆助力。四是创新发展理念,宣传发动深入。坚持“有项目才有发展,有大项目才有大发展,有重大项目才能加快发展”的创新发展理念,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载体进行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宣传发动,营造了重点项目优良建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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